证券代码:000651 证券简称:格力电器 公告编号:2021-053

山西安泰集团?山西安泰集团

本公司及董事会整体成员确保信息发表的内容实在、精确、完好,没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

谈股论金?谈股论金

一、 股东大会审议经过权益分配计划状况

香港联合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

(一)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配计划已获2021年6月30日举行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过,计划内容为:以公司总股本6,015,730,878股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到本公告发表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31,553,713股)为基数,向整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6,752,531,495元,剩下未分配赢利结转至今后年度分配。

(二) 到本公告发表日,公司经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会集竞价办法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31,553,713股,占公告日总股本的7.17%。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施行细则》,回购专户中的股票不享有赢利分配的权力。本次权益分配计划施行时,如公司享有赢利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因为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公司将依照每股分配份额不变的准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三) 自权益分配计划发表至施行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四) 本次施行的权益分配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经过的权益分配计划共同。

(五) 本次施行权益分配计划时刻离股东大会审议经过的时刻未超越两个月。

二、权益分配计划

本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配计划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除掉已回购股份431,553,713股后的5,584,177,165股为基数,向整体股东每10股派30.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经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商场出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出资基金每10股派27.0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鼓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盈利税施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依据其持股期限核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鼓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出资基金所涉盈利税,对香港出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出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施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依据先进先出的准则,以出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核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6.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3.000000元;持股超越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挂号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配股权挂号日为:2021年8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8月23日。

四、权益分配目标

本次分配目标为:截止2021年8月2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我国证券挂号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我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挂号在册的本公司整体股东。

五、权益分配办法

1、本公司此次托付我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盈利将于2021年8月23日经过股东保管证券公司(或其他保管组织)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盈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在权益分配事务请求期间(请求日:2021年8月13日至挂号日2021年8月2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削减而导致托付我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盈利缺乏的,全部法律责任与结果由我公司自行承当。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核算准则及办法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加2020年年度权益分配,公司本次实践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践参加分配的总股本×分配份额,即16,752,531,495元=5,584,177,165股×3.00元/股。因公司已回购股份不参加分红,本次权益分配施行前后公司总股本坚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份额将减小,因而,本次权益分配施行后除权除息价格核算时,每股现金盈利应以2.784787元/股核算。(每股现金盈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2.784787元/股=16,752,531,495元÷6,015,730,878股)。综上,2020年年度权益分配施行后的除权除息价格依照上述准则及核算办法履行,即本次权益分配施行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挂号日收盘价-2.784787元/股。

七、咨询组织:

咨询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前山金鸡西路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咨询联系人:严章祥、叶洁云、吴青青

咨询电话:0756-8669232

传真电话:0756-8614998

八、备检文件

(一)我国证券挂号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承认有关权益分配的详细时刻组织的文件;

(二)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抉择;

(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抉择。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