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整体成员确保信息发表内容的实在、精确、完好,没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
一、持有人会议举行状况
1、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心运营处理层持股方案榜首次持有人会议于2020年4月3日以现场及通讯方法举行(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詹纯新先生掌管。会议到会持有人和托付代理人1046人,代表公司中心运营处理层持股方案比例102146.9075万份,占公司持股方案总比例的95.13%。
3、本次会议的招集、举行和表决程序契合公司中心运营处理层持股方案的有关规则。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法审议会议方案。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状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中心运营处理层持股方案处理委员会的方案》
根据《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中心运营处理层持股方案处理规矩》等相关规则,赞同建立中心运营处理层持股方案处理委员会。处理委员会由7名委员组成,设处理委员会主任1名。
表决成果:赞同102003.22万份,对立0万份,放弃143.6875万份。
2、审议通过了《关于推举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中心运营处理层持股方案处理委员会委员的方案》
推举卢青先生、邱景林女士、李晓虹女士、丁戈先生、胡旻先生、符程女士、熊笑芝女士为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中心运营处理层持股方案处理委员会委员。
邱景林女士为公司股东长沙合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监事。除该等景象外,上述选任的处理委员会委员均为中心运营处理层持股方案持有人,均未在公司榜首大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不是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档处理人员且与前述主体不存在相关联系。
表决成果:赞同102003.22万份,对立0万份,放弃143.6875万份。
3、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中心运营处理层持股方案处理委员会处理与本次职工持股方案相关事宜的方案》
为确保公司中心运营处理层持股方案的顺畅施行,根据持有人会议授权,处理委员会处理中心运营处理层持股方案的相关事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担任招集持有人会议;
(2)代表整体持有人监督中心运营处理层持股方案的日常处理;
(3)代表整体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力或授权财物处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力;
(4)担任与财物处理机构的对接作业;
(5)抉择中心运营处理层持股方案财物的出售和分配;
(6)根据授权对中心运营处理层持股方案的职工名单、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7)向财物处理机构供给书面授权书,书面授权书包含但不限于股票交易、权益处理、行使股东权力等;
(8)监督财物处理机构的运作,保护持有人的利益;
(9)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责任;
(10)《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中心运营处理层持股方案(草案)》、《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中心运营处理层持股方案处理规矩》及其操作细则或指引、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其他应由处理委员会实行的责任。
表决成果:赞同102003.22万份,对立0万份,放弃143.6875万份。
三、备检文件
中联重科股份有限公司中心运营处理层持股方案榜首次持有人会议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