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网站日前挂出一则行政处分决议书称,中信证券前投顾李旦在任职期间使用未公开信息生意股票及暗里承受客户托付生意证券。2016年2月22日至2017年6月21日期间,李旦用“钟某玲”账户趋同生意,生意金额累计高达2.49亿元,终究亏本91.98万。此外,李旦还暗里承受别的两名客户托付生意证券,生意金额累计达34.59亿元。

被罚40万元

该决议书显现,李旦存在两大违法现实:一是使用未公开信息生意股票;二是证券公司从业人员暗里承受客户托付生意证券。

依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现实、性质、情节与社会损害程度,依据《基金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的规则,证监会决议:

一、对使用未公开信息生意股票的行为,对李旦责令改正,并处以20万元罚款;

二、对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暗里承受客户托付生意证券的行为,对李旦责令改正,给予正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归纳上述两项违法现实,对李旦责令改正,给予正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此次案子的当事人李旦是谁?

了解资本市场的人,对李旦这个姓名并不会生疏。除了曾任职中信证券出资参谋及证券生意人外,李旦的“光辉业绩”还要追溯到其在国信证券深圳恬然九路营业部任职期间。

李旦曾任国信证券深圳恬然九路营业部出资决策委员会主席、投研总监、首席出资参谋,国信证券"金色阳光证券账户"品牌创建人之一,创始了我国证券生意个人高端理财事务新模式。

趋同性生意怎么打开

在这份处分决议书中,最惹人注目的就是李旦使用证券公司出资参谋及北京佑瑞持出资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佑瑞持”)从业人员的双重身份联合“钟某玲”证券账户进行的趋同生意。

那么,该生意是怎么打开的?

中证君从我国证券业协会网站查询得知,李旦2013年5月11日参加中信证券,先后担任中信证券深圳深南大路证券营业部的出资参谋、中信证券深南大路证券营业部的证券生意人。2017年11月6日,李旦从中信证券处理离任存案手续。

从证监会发布的处分书中看,2016年1月至2017年10月,李旦在中信证券任职期间亦是北京佑瑞持的从业人员,虽未签定劳作合同,但建立了实践劳作联系。

与此一起,北京佑瑞持实践履行了佑瑞持债券稳利集合资管方案处理人的出资决策责任。因而,2016年2月19日至2017年6月21日期间,李旦知悉佑瑞持债券稳利集合资管方案权益部分股票生意的未公开信息。

2015年6月3日钟某玲将其证券账户的账号和暗码提供给李旦,托付李旦代为进行操作。2015年6月3日至2017年10月20日期间,李旦为“钟某玲”证券账户的实践操作人,一起担任佑瑞持债券稳利集合资管方案权益部分的出资决策。在此期间,“钟某玲”证券账户与佑瑞持债券稳利集合资管方案存在趋同生意状况。

依据上海证券生意所和深圳证券生意所核算数据,2016年4月12日至2017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生意所趋同生意股票共13只,趋同生意金额为8166.61万元,占“钟某玲”证券账户在上海证券生意所成交金额的45.81%,趋同生意股票盈余118.23万元。2016年2月22日至2017年6月21日,在深圳证券生意所趋同生意股票共21只,趋同生意金额为16697.62万元,占“钟某玲”证券账户在深圳证券生意所成交金额的48.82%,趋同生意股票亏本210.21万元。

以此核算,“钟某玲”证券账户与佑瑞持债券稳利集合资管方案在上海证券生意所和深圳证券生意所的趋同生意金额总计为24864.23万元,全体亏本91.98万元。

除了“钟某玲”趋同生意案子外,李旦还暗里承受其他两名客户托付生意证券。“陈某”和“欧某鹰”证券账户的开户材料记载的客户经理均为李旦,“陈某”、“欧某鹰”证券账户与“钟某玲”证券账户存在相同的托付下单MAC地址和硬盘序列号等依据。

依据决议书,2016年9月5日到2017年7月11日期间,李旦承受陈某托付代为进行股票生意,生意金额累计16332.34万元;2014年4月4日到2017年3月30日期间,李旦承受欧某鹰托付代为进行股票生意,生意金额累计达329576.35万元。“陈某”和“欧某鹰”两个证券账户代生意金额算计达34.59亿元。

不过,处分书显现,李旦承受钟某玲、陈某、欧某鹰托付生意证券,未实践获取收益分红或酬劳。

本文源自我国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