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南国都市报官方微信,3月28日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揭露开庭审理全省首例“套路贷”黑社会性质安排违法案件,海口市人民检察院对赵建灏等18名被告人涉黑违法一案提起公诉。

据悉,检察机关申述的罪名包含安排、领导黑社会性质安排罪,参与黑社会性质安排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掠夺罪,盗窃罪,成心伤害罪,不合法拘禁罪,不合法侵入住所罪,不合法经营罪,假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假造公司印章罪等12项罪名。该案触及不合法放贷和暴力催收,构成严峻社会影响,引发了较为广泛的社会重视。

此次揭露庭审,海口中院选用7人大合议庭的庭审方法进行刑事审判,由3名法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海口市检察院3名检察官出庭支撑公诉。19名辩解人到庭辩解。

海口市检察院申述指控:2016年6月,被告人赵建灏、李坛宝、林培龙、刘鸿斌一起成立了海口伍洲信财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伍洲公司)使用“套路贷”形式不合法敛财,刘鸿斌任法定代表人。伍洲公司在没有放贷资质的情况下,为获取不合法经济利益,选用签定单独不对等的空白告贷合同或虚伪告贷协议、任意确定违约、“过桥”等“套路贷”方法,有安排地进行违法违法活动。

该公司首要以放款快速、手续简略等优惠条件为钓饵,拐骗被害人至公司处理相关借款事务,并在催收时,选用殴伤、拘禁、挟制、要挟、体罚、滋扰等违法违法手法,向被害人及其亲属逼要不合法债款,以到达不合法侵吞被害人财物的意图。

2016年8月,被害人李自伟被不合法拘禁案标志以赵建灏为首的黑社会性质安排开始构成。

2017年7月,为了进一步攫取不合法利益,被告人赵建灏、刘行汾、刘鸿斌、陈伟等人出资成立了海南聚海鑫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海鑫公司)继续从事“套路贷”,并纠合刘新山、武志伟、林洪彬等人伙同伍洲公司“风控部”成员担任暴力催收。

2018年3月,为躲避司法机关的冲击,赵建灏等人将公司名称变更为海南金展泰商务信息咨询有限公司。随后,被告人赵建灏等人以伍洲公司、聚海鑫公司为依托,将“套路贷”和地下法律队暴力催收相结合,开展成为以赵建灏为首、骨干成员根本固定、成员多达18人的黑社会性质安排。

该安排首要成员安稳、分工清晰、层级清楚,以开设小额借款公司为粉饰,以贷养黑,以黑护贷,经过“套路贷”+“地下法律队”的形式,以不合法放贷、暴力催收和承受雇佣协助别人催收履行账款敛财方法,有安排地施行多起掠夺、敲诈勒索、寻衅滋事等违法活动,涉案金额达2.47亿元,获取了巨额的经济利益,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以支撑该安排继续施行违法违法活动,构成恶劣社会影响,严峻破坏社会、经济秩序。

该案涉案人员较多、案情杂乱,庭审时刻将继续4天。

以上图片来自南国都市报官方微信

修改 刘佳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