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于2018年11月2日、2018年11月5日、2018年11月6日接连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违背值累计超越20%,归于股票交易反常动摇。

● 经公司自查并向实践操控人及控股股东核实,不存在应发表而未发表的严重信息。

一、股票交易反常动摇的具体状况

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于2018年11月2日、2018年11月5日、2018年11月6日接连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违背值累计到达20%。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矩》的有关规定,归于股票交易反常动摇。

二、公司重视并核实的相关状况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对股票价格异动原因进行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践操控人进行函证问询,现将有关状况阐明如下:

(一)公司基本面状况

1、近期公司运营状况及内外部运营环境未发生严重改变。

2、2018年1-9月公司未经审计的运营收入为717,679.53万元,同比上升7.33%;归归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100.79万元,同比下降41.57%;归归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8,283.36万元,同比上升1.96%。公司现在是以包装事务为中心,主要产品为:PET瓶及瓶坯、皇冠盖、塑料防盗盖、标签、喷铝纸及纸板、五颜六色纸包装印刷、薄膜等包装材料以及饮料OEM等,也未发生改变。公司主要以参股的方法对外出资,持股份额均在20%以下,现在主要以现金分红的方法完成收益,对公司运营状况不构成严重影响。

3、公司不存在应发表而未发表的严重信息。

(二)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紫江(集团)有限公司咨询,控股股东及实践操控人不存在触及本公司应发表而未发表的严重信息,包含但不限于并购重组、股份发行、债款重组、事务重组、财物剥离和财物注入等严重事项。

(三)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共同行动听生意公司股票的状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许诺

本公司董事会承认,本公司没有任何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矩》等有关规定应发表而未发表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谋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得悉本公司有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矩》等有关规定应发表而未发表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种类交易价格发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危险提示

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发表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我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sse)公告为准。

敬请广阔出资者理性出资,留意出资危险。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