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深圳证券交易所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据与北京弘高构思修建规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构思”或“公司”)签定的终年《法令服务合同》,以法令顾问的身份,就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的《关于对北京弘高构思修建规划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半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半年报问询函第10号)有关问题进行核对并出具回复定见。
本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令事务管理办法》及《律师事务所证券法令事务执业规矩(试行)》等有关法令、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矩,对本《回复定见》出具日曾经现已产生或许存在的现实,依照律师职业公认的事务规范、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力,进行核对并出具本回复定见。
弘高构思已向本所出具书面文件,承认其供给的一切文件的原件均是实在的;一切复印件均与其原件相一致;一切原件或复印件上的签名及盖章均实在有效;而且,一切相关的天然人均具有彻底民事行为能力;相关工作人员口头介绍的状况均是实在的。
关于出具本回复定见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依据支撑的现实,本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公司或许其他有关组织进行了文件调取或访谈。对有关问题进行核对和验证时,本所律师对与法令相关的事务事项实行法令专业人士特别的留意责任,对其他事务事项实行普通人一般的留意责任。本回复定见仅就法令问题陈说定见,并不对有关管帐、审计、财物评价、内部操控等非法令专业事项宣布谈论。在本回复定见中触及管帐、审计、财物评价、盈余猜测等内容时,均为严厉依照有关中介组织出具的陈述和公司的有关陈述引述。本所律师就该等引述除实行法令法规规矩的留意责任外,并不对这些内容的实在性和准确性做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确保,并不作任何商业判别或宣布其他方面的定见。
本回复定见仅供公司本次答复问询函之意图运用,未经本所赞同,不得用作任何其他意图。
依据上述声明,本所出具回复定见如下:
问题2、陈述期内,你公司多个银行账户处于司法冻住状况,触及金额为5,552.19万元。请你具体发表上述司法冻住事项的具体状况(包含但不限于请求冻住方、被冻住原因、冻住的账户数量、账户类型、被请求冻住金额及实践冻住金额等),被冻住账户是否为公司的首要银行账户,是否归于本所《股票上市规矩》第13.3.1条第(二)项规矩的“公司首要银行账号被冻住”然后存在应被施行其他危险警示的景象。请你公司律师进行核对并宣布清晰定见。
回复:
依据公司发表的《2019年半年度陈述》、供给的《账户冻住状况阐明》、关于冻住状况的《声明书》以及相应的法院裁决文书等相关司法文件,到2019年6月30日,公司银行账户被冻住资金金额算计为55,521,893.19元,触及账户28个,悉数为弘高构思子公司北京弘高修建装修规划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高工程公司”)所属账户,触及冻住账户的账户类型为1个为基本户、19个为一般户、2个为农人工工资确保金户、3个为共管账户、1个为专用账户、2个为保函户,冻住的相关具体状况如下表所示:
其间,公司子公司弘高工程公司开户行为交通银行松榆里支行账户的基本户触及被冻住金额31,151,411.31元,其间的2100万元所涉案子为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北京竟然之家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与弘高工程公司的装修装修合同纠纷案。2019年9月9日,原告北京竟然之家装修工程有限公司向法院递交了《免除保全、查封请求书》,请求免除弘高工程公司2100万元被冻住资金的保全办法。2019年9月10日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案作出《民事裁决书》((2017)皖01民初691-2号),允许北京竟然之家装修工程有限公司撤诉、允许弘高工程公司撤回反诉。依据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9月10日出具的《产业保全裁决移交履行函(存根)》,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据原告的《免除保全、查封请求书》已作出(2017)皖01民初691-3号免除产业保全裁决书。现在弘高工程公司被冻住的2100万元的免除冻住手续正在处理中。
依据公司供给的材料和阐明,尽管公司子公司弘高工程公司的基本户触及冻住状况,但该账户仅为上市公司子公司的账户,且该账户资金未被悉数冻住,且被冻住资金中的2100万元现在正在处理免除冻住手续,该账号现在仍在运用中,公司的生产经营暂未受到本质影响。依据上述,咱们以为,公司现在的状况不归于依据《股票上市规矩》第13.3.1条第(二)项规矩的“公司首要银行账号被冻住”然后存在应被施行其他危险警示的景象。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盖章)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