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讯8月9日晚间,兴业证券发表公司所触及的中珠集团股票质押违约案子最新进展。因中珠集团未如期实行涉案本金3.98亿元的给付责任,兴业证券向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请求强制实行,法院于近来决议立案实行。

案子源起于2016年10月至11月,中珠集团以其持有“中珠医疗”股票作为质物在兴业证券办理了股票质押回购买卖,融入资金人民币3.98亿元。因为质押股票价格跌落,且中珠集团未能及时采纳办法构成违约。

本年5月31日,兴业证券赢得裁定,上海裁定委员会判决中珠集团应归还兴业证券本金人民币3.98亿元,并付出相应利息、违约金及完成债务的费用,且兴业证券有权以中珠集团质押的“中珠医疗”股票及其孳息优先受偿。

可是中珠集团未如期实行判决书确认的给付责任,兴业证券今天发布该案最新进展。兴业证券表明,鉴于本次裁定没有实行结束,暂难估计对公司本期赢利或期后赢利的详细影响。

记者查询中珠医疗的过往股价,2016年10月至11月期间,公司股价最高触及9.90元/股,但随后不久敞开断崖式跌落,2018年2月至6月期间停牌,复牌后接连跌停再次一路走低,今天股价收于1.59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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