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发表的内容实在、精确和完好,没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未呈现否决提案的景象。
2、本次会议未触及改变前次股东大会抉择的景象。
3、为尊重和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会议审议的悉数提案,中小投资者投票表决时均进行独自计票。
4、第1.00项方案为特别抉择事项,取得了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经过。
一、会议举行状况
1、会议举行的日期、时刻:
其间,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体系进行投票的详细时刻为:2019年9月9日9:30-11:30,13:00-15:00;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投票体系进行投票的详细时刻为:2019年9月8日15:00-2019年9月9日15:00。
2、会议方法:现场表决与络表决相结合的方法
3、现场会议举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28号深圳马哥孛罗好日子酒店7楼夏威夷厅
4、会议招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刘学民董事长
6、会议招集、举行程序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矩》、《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矩》等有关法令法规及《榜首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矩。
二、会议到会状况
(一)股东到会状况
1、股东到会的整体状况
经过现场和络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1,259,214,36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5.9529%。
其间:经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1,253,137,90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5.7794%。
经过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6,076,46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1735%。
2、中小股东到会的整体状况
经过现场和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7,637,783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2181%。
其间:经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561,32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446%。
(二)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等到会状况
1、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到会了本次会议。
2、公司高档管理人员、公司延聘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方案审议和表决状况
本次会议选用现场和络投票相结合的方法对各项方案进行表决。
本次会议审议的第1.00项方案为特别抉择事项,取得了到会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经过。
详细表决状况如下(核算表决份额时,均保存小数点后4位数,并选用四舍五入方法核算):
方案1.00关于修订《榜首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方案
总表决状况:
赞同1,259,190,649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1%;对立23,720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9%;放弃0股(其间,因未投票默许放弃0股),占到会会议一切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状况:
赞同7,614,063股,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894%;对立23,720股,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106%;放弃0股(其间,因未投票默许放弃0股),占到会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成果:本方案取得经过。
四、律师见证状况
1、律师事务所称号: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见证律师名字:李睿智、刘丹
3、结论性定见: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以为,本次股东大会的招集及举行程序、审议的方案契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矩》、《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络投票实施细则》、《上市公司管理原则》等法令、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榜首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矩;本次股东大会的招集人及到会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其他人员的资历合法有用,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成果合法有用。
五、备检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载人签字承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榜首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榜首次暂时股东大会抉择;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榜首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榜首次暂时股东大会的法令定见书》。
特此公告
榜首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