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16日,广东超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收到证监会广东监管局《行政处分决定书》([2017]14号)。
2017年9月4日,超华科技因涉嫌信息发表违法违规被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立案查询,从立案到正式作出处分,历时三个多月。?
超华科技违法现实超华科技虚伪承认废料出售收入2,770,505.13元,导致2014年年度报告利润总额虚伪记载。
惠州合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惠州合正)为超华科技的全资孙公司,2014年期间,惠州合正向常州市鑫之达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称鑫之达)出售覆铜板边料。惠州合正虚伪承认了对鑫之达废料出售收入2,770,505.13元,导致超华科技2014年度利润总额、兼并净利润均虚增2,770,505.13元。虚增利润总额占超华科技当期利润总额的 28.01%,虚增净利润占超华科技当期兼并净利润的23.71%。
相关职责主体一、超华科技:
超华科技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则,已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述违法行为。
二、相关职责人员:
超华科技时任董事长、总裁梁健锋,全面担任超华科技的经营管理,是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
副总裁、财政担任人王旭东,掌管领导超华科技财政管理、会计核算等作业,是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
证监会处分成果一、责令超华科技改正,给予正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
二、对梁健锋给予正告,并处以20万元罚款;
三、对王旭东给予正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
投资者索赔事宜2015年4月29日至2017年9月5日期间买入超华科技(002288)股票,并且在2017年9月5日后卖出或持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投资者参加证券维权诉讼需预备的文件:
(1)股票交易对账单;
内容要求:显现投资者名字、身份证号、证券账号;仅打印涉诉的股票,有必要显现成交时刻、成交股数、成交单价、成交股票名称或代码;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
(2)投资者身份证复印件、证券交易卡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