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8-035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流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浙能电力”)于2018年1月31日发表《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流公司债券完结发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本次可交流公司债券简称“18浙能EB”、债券代码“137059”,实践发行规划79亿元,债券期限3年,初始换股价格5.90元/股,票面利率1%。
依据相关规定和《浙江省动力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8年可交流公司债券征集说明书》的约好,“18浙能EB”自2018年7月30日起可交流为浙江省动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集团”)所持的本公司A股股票,换股期限自2018年7月30日至2021年1月25日止(若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依据换股价格调整方法的约好,在本次发行可交流债券之后,当浙能电力A股股票因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状况使浙能电力A股股份发生变化时,换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2018年7月16日,浙能电力发表《2017年年度利润分配施行公告》,向2018年7月20日(A股股权挂号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挂号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挂号在册的浙能电力整体A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盈利人民币1.7元(含税),“18浙能EB”的换股价格自2018年7月23日起由5.90元/股调整为5.73元/股。
换股期间,浙能集团所持本公司股份可能会因债券持有人挑选换股而削减。到本公告发表日,浙能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为9,512,667,001股,占公司总股本13,600,689,988股的69.94%。进入换股期后,假定悉数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交流公司债券悉数用于交流本公司股票,浙能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因债券持有人挑选换股而相应削减,但并不影响浙能集团的控股股东位置,本公司实践操控人不会发生变化。
在换股期内,债券持有人是否挑选换股以及浙能集团因换股导致其所持本公司股份削减数量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出资者留意出资危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