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2月12日讯 据上交所网站音讯,上交所发布关于对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通联或公司 证券代码:603022)股东曹立峰予以通报批评的决议。
经查明,到2019年3月14日,曹立峰直接持有新通联股票9,9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6%,为公司控股股东暨实践操控人曹文洁的共同行动听。2019年3月15、19日,曹立峰经过会集竞价买卖方法别离减持公司股票500,000股和500,000股。3月20日,曹立峰公告股份减持方案称,拟自减持方案公告之日起15个买卖日后的3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越1,500,000股,即不超越公司总股本的0.75%。但曹立峰于3月20、21日即经过会集竞价买卖方法别离减持公司股票805,600股和194,400股。曹立峰在上述4个买卖日的减持行为算计减持公司股票2,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
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暨实践操控人的共同行动听,曹立峰接连屡次未按规矩在初次减持前15个买卖日预先发表减持方案,且算计违规减持数量较大。曹立峰的上述减持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矩》第八条,《上海证券买卖所股票上市规矩》(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矩》)第1.4条、第2.1条、第2.23条和《上海证券买卖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施行细则》第十三条等规矩。鉴于上述违规现实和情节,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阅经过,依据《股票上市规矩》第17.2条和《上海证券买卖所纪律处分和监管办法施行办法》的有关规矩,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议:对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曹立峰予以通报批评。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矩》第八条: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方案经过证券买卖所会集竞价买卖减持股份,应当在初次卖出的15 个买卖日前向证券买卖所陈述并预先发表减持方案,由证券买卖所予以存案。
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方案的内容应当包含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历、减持时刻区间、方法、价格区间、减持原因。减持时刻区间应当契合证券买卖所的规矩。
在预先发表的减持时刻区间内,大股东、董监高应当依照证券买卖所的规矩发表减持发展状况。减持方案施行结束后,大股东、董监高应当在两个买卖日内向证券买卖所陈述,并予公告;在预先发表的减持时刻区间内,未施行减持或许减持方案未施行结束的,应当在减持时刻区间届满后的两个买卖日内向证券买卖所陈述,并予公告。
《上海证券买卖所股票上市规矩》第1.4条:发行人、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股东、实践操控人、收买人、严重资产重组买卖对方等组织及其相关人员,以及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证券服务组织及其相关人员应当恪守法令、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本规矩及本所其他规矩。
《上海证券买卖所股票上市规矩》第2.1条:上市公司和相关信息发表义务人应当依据法令、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本规矩以及本所其他规矩,及时、公平地发表信息,并确保所发表信息的实在、精确、完好。
《上海证券买卖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施行细则》第十三条:大股东、董监高经过会集竞价买卖减持股份的,应当在初次卖出股份的15个买卖日前向本所陈述存案减持方案,并予以公告。
前款规矩的减持方案的内容,应当包含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历、减持时刻区间、方法、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且每次发表的减持时刻区间不得超越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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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晨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