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免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档处理人员确保公告内容实在、精确和完好,并对公告中的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和严重遗失承当职责。
特别提示:
1、本次免除限售股份为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为4,032,2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份额为0.7155%。
2、本次免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转日为2019年9月25日。
一、本次免除限售股份的基本状况
2016年3月2日,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请求取得中国证券监督处理委员会发行审阅委员会审阅经过。
2016年6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越61,538,461股A股股票。
2016年8月30日,公司完结向朱国锭、安信基金处理有限职责公司、北信瑞丰基金处理有限公司、深圳福星本钱处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财物处理有限公司、天弘基金处理有限公司、浙商汇融出资处理有限公司共7名特定目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322,580.00股,发行价格为24.80元/股,征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84.00元,发行费用合计14,216,981.13元,扣除发行费用的征集资金净额为985,783,002.87元,已存入公司开立的征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征集资金到账状况现已瑞华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33090030号”《验资陈述》。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已于2016年9月在中国证券挂号结算有限公职责公司深圳分公司处理结束挂号保管手续,并于2016年9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完结后,公司总股本添加至563,564,960股。其间,朱国锭认购的新增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目标认购的新增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具体状况如下:
2017年9月20日,安信基金处理有限职责公司、北信瑞丰基金处理有限公司、深圳福星本钱处理有限公司、申万菱信财物处理有限公司、天弘基金处理有限公司、浙商汇融出资处理有限公司所持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新增股份免除限售并上市流转。
二、本次请求免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实行许诺状况
本次请求免除限售的股东为朱国锭,该股东在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中许诺“其所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票自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自股份上市之日起至本公告宣布之日,本次请求免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厉实行上述许诺。上述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景象,公司也不存在对其供给违规担保等危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景象。
三、本次免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转组织
1、本次免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转日为:2019年9月25日;
2、本次免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032,2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份额为0.7155%;
3、本次请求免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名,证券账户总数为1户;
4、本次股份免除限售及上市流转具体状况如下:
注:依据《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令、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朱国锭先生为公司董事长,本次所持限售股票免除限售后,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为实践可上市流转股份,剩下75%股份将持续确定,一起须恪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监事、高档处理人员生意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四、本次免除限售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转后,公司股本结构的改变状况如下:
五、保荐组织的核对定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宣布专项核对定见,以为:中恒电气本次限售股份免除限售数量、上市流转时刻契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标准运作指引》等有关法令、法规、规章的要求;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宣布实在、精确、完好,本次免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违背其在公司非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所做出的许诺的行为。保荐组织对中恒电气本次限售股份解禁及上市流转无异议。
六、备检文件
1、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转请求表;
2、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转请求书;
3、发行人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免除限售上市流转的核对定见》。
特此公告。
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