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发表的内容实在、精确、完好,没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
一、股票交易反常动摇状况
宁夏银星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证券简称:银星动力,证券代码:000862)股票于2019年2月1日、2月11日、2月12日接连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违背23.13%,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矩》,归于股票交易反常动摇。
二、公司重视、核实状况阐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反常动摇,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核实状况阐明如下:
1.经核实,公司前期发表的信息现在不存在需求更正、弥补之处;
2.经核实,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或许或现已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发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严重信息;
3.经核实,近期公司运营状况及内外部运营环境均没有发生或估计即将发生严重改变;
4.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和实践操控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发表而未发表的严重事项或处于谋划阶段的严重事项,对此控股股东已出具书面的《回复函》;
5.经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实践操控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公司股票交易反常动摇期间未生意本公司股票;
6.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发表了《2018年度成绩预告公告》,因公司所属新动力发电企业使用小时添加,运营收入添加,运营状况好转,公司2018年度扭亏盈余4,500万元-6,750万元,详细财务数据以2018年年度报告数据为准。
三、不存在应发表而未发表的严重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承认,除前述事项外,本公司现在没有任何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矩》规矩应予以发表而未发表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谋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得悉本公司有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矩》的规矩应予以发表而未发表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种类交易价格发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发表的信息不存在需求更正、弥补之处。
四、上市公司以为必要的危险提示
1.公司股票价格已接连两次到达《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矩》规矩的股价异动目标,自2019年1月30日,股价累计涨幅较大。
2.除已发表事项外,未来3个月内,公司不谋划严重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事项。
3.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矩》、《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标准运作指引》等相关规矩进行了自查,不存在违背信息公正发表的景象。
4.公司于2019年1月30日发表了《2018年度成绩预告公告》,实践状况与估计状况不存在较大差异。
5.《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我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发表媒体,公司一切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阔出资者理性出资,留意危险。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