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加基金办理有限公司关于中加丰盈纯债债券型证券出资基金基金比例持有人大会表决成果暨抉择收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出资基金法》、《揭露征集证券出资基金运作办理办法》、《中加丰盈纯债债券型证券出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则,现将中加丰盈纯债债券型证券出资基金基金比例持有人大会的抉择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金比例持有人大会会议状况

中加基金办理有限公司旗下中加丰盈纯债债券型证券出资基金以通讯方法举行了本基金的基金比例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起止时刻为自2019年5月30日至2019年6月24日17:00截止。

此次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19年6月25日在本基金的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进行,并由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对计票进程及成果进行了公证。经计算,基金比例持有人自己直接出具书面定见及授权别人代表出具书面定见的基金比例持有人所代表的基金比例为50,000,000.00份,占权益登记日基金总比例的99.86%,到达悉数有用的基金比例不少于本基金在权益登记日基金总比例的二分之一,满意基金比例持有人大会举行的条件,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出资基金法》、《揭露征集证券出资基金运作办理办法》、《中加丰盈纯债债券型证券出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持有人大会的法定举行条件。

本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调整中加丰盈纯债债券型证券出资基金换回费的方案》。表决成果为:

对本次会议方案投赞同票所代表的基金比例为50,000,000.00份,占参与本次大会的基金比例持有人/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比例总数的100%;对本次会议方案投反对票所代表的基金比例为0份,占参与会议的基金比例持有人/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比例总数的0%;对本次会议方案投弃权票所代表的基金比例为0份,占参与会议的基金比例持有人/代理人所代表的基金比例总数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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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同本方案的基金比例持有人占参与本次大会且有表决权的基金比例持有人/代理人所代表比例的100%,到达参与本次大会且有表决权的基金比例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满意法定条件,契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出资基金法》、《揭露征集证券出资基金运作办理办法》、《中加丰盈纯债债券型证券出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则,本次会议方案取得经过。

依据《揭露征集证券出资基金运作办理办法》、《中加丰盈纯债债券型证券出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则,经本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认,本次基金比例持有人大会公证费10,000元,律师费40,000元,算计50,000元,由基金产业承当。

二、基金比例持有人大会抉择收效状况

本次基金比例持有人大会决议的事项自表决经过之日起收效,并自经过之日起5日内报中国证监会存案。

本次会议经过的表决事项为基金办理人于2019年5月25日在《证券时报》上刊登的《中加基金办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法举行中加丰盈纯债债券型证券出资基金基金比例持有人大会的公告》之附件一《关于调整中加丰盈纯债债券型证券出资基金换回费的方案》。

三、基金比例持有人大会抉择相关事项的施行状况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则及中加丰盈纯债债券型证券出资基金基金比例持有人大会表决成果,经与基金托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自2019年6月25日起,本基金将履行调整后的换回费率,招募说明书将依照《证券出资基金信息发表办理办法》的有关规则定时更新。本基金在公司直销途径展开换回费率优惠活动将依照调整后的换回费率持续履行,完毕时刻将另行公告。

四、备检文件

1、《中加基金办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法举行中加丰盈纯债债券型证券出资基金基金比例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中加基金办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法举行中加丰盈纯债债券型证券出资基金基金比例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中加基金办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方法举行中加丰盈纯债债券型证券出资基金基金比例持有人大会的第2次提示性公告》

特此公告。

中加基金办理有限公司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