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家发改委发文收紧内地房企海外发债
中新社北京7月12日电(记者周锐)我国国家发改委12日发表音讯称,该组织已对房地产企业发行外债请求存案挂号提出要求:房地产企业发行外债只能用于置换未来一年内到期的中长期境外债款。
材料图:市民从正在出售的楼盘旁通过。中新社记者张斌摄
国家发改委表明,此举旨在完善房地产企业发行外债存案挂号办理,强化商场束缚机制,防备房地产企业发行外债或许存在的危险,促进房地产商场平稳健康发展。
与此同时,房企还需要愈加具体的发表其海外发债的具体状况和资金用处。
国家发改委要求,房地产企业在外债存案挂号请求材料中要列明拟置换境外债款的具体信息,包含债款规划、期限状况、经国家发改委存案挂号状况等,并提交《企业发行外债真实性许诺函》。
国家发改委指出,房地产企业发行外债要加强信息发表,在征集说明书等文件中需清晰资金用处等状况。
国家发改委要求,房地产企业应拟定发行外债整体方案,统筹考虑汇率、利率、币种及企业资产负债结构等要素,保险挑选融资东西,灵活运用钱银交换、利率交换、远期外汇生意、期权、掉期等金融产品,合理持有外汇头寸,坚持境内母公司外债与境外分支组织外债、人民币外债与外币外债、短期外债与中长期外债、内债与外债合理份额,有用防控外债危险。(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