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定征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整体成员确保信息发表的内容实在、精确、完好,没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
一、征集资金的基本状况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办理委员会证监答应〔2019〕284号文核准,以A股总股本2,906,142,460股为基数,依照每10股配售1.9股的份额,向到2019年3月20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挂号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挂号在册的整体A股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552,167,067股,发行价格为7.02元/股。依据申购状况,终究确认配售545,352,788股,征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828,376,571.7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2,918,251.61后,实践征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795,458,320.15元,其间新增注册本钱人民币545,352,788元,添加本钱公积3,250,105,532.15元。
上述资金到位状况已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对到2019年4月2日的新增注册本钱实收状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安永华明验字第60794011_A01号验证陈述。
二、《征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定及征集资金专户的开立状况
为标准征集资金办理,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依据有关法令、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矩》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标准运作指引》等标准性文件,以及公司《征集资金办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征集资金采纳了专户存储,并与别离与相关银行及保荐组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定了《征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到2019年4月3日,相关征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和寄存金额如下:
上述征集资金专户中寄存的征集资金金额算计3,797,245,023.91元,与征集资金净额3,795,458,320.15元之间的差额共1,786,703.76元,为没有划转的发行费用。
三、《征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下所称甲方为公司,乙方为开户银行,丙方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征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甲方征集资金的存储和运用,不得用作其他用处。
2、甲乙双方应当一起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办理办法》等法令、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组织,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征集资金运用状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标准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定的征集资金办理制度实行其督导责任,并有权采纳现场查询、书面问询等方法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合作丙方的查询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查询时应一起查看征集资金专户存储状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石迪、吴俊能够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材料;乙方应及时、精确、完好地向其供给所需的有关专户材料。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状况时应出具自己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状况时应出具自己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确保对账单内容实在、精确、完好。
6、甲方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越一千万元,乙方应及时以传真方法告诉丙方,一起供给专户的开销清单。
7、丙方有权依据有关规定替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替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告诉乙方,并书面告诉替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法。替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能。
8、乙方接连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许向丙方告诉专户大额支取状况,以及存在未合作丙方查询专户景象的,甲方有权单方面停止本协议并刊出征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盖章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收效,至专户资金悉数开销完毕且丙方督导期完毕后失效。
四、备检文件
1、《征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陈述安永华明验字第60794011_A01号》
特此公告。
新疆金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