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会集竞价买卖方法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发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发表的内容实在、精确、完好,没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17日举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1月4日举行2019年第一次暂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会集竞价买卖方法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预案》,并于2019年2月26日发表了《关于以会集竞价买卖方法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陈述书》。

2019年3月28日,公司初次以会集竞价买卖方法施行回购股份,并于次日发表了《关于初次施行以会集竞价买卖方法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公告》。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以会集竞价买卖方法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则》、《深圳证券买卖所上市公司以会集竞价方法回购股份事务指引》及《深圳证券买卖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施行细则》等相关规则,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买卖日内发表到上月末的回购发展状况。现将公司回购发展状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详细状况

到2019年3月31日,公司以会集竞价方法施行回购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378,1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843%;最高成交价为9.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98元/股,已运用的资金总额为12,634,146.25元。上述回购契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契合既定的回购计划。

二、其他阐明

公司回购股份施行进程契合《深圳证券买卖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施行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关规则,详细如下:

公司未在下列灵敏期内回购股票:

美式期权(深圳银行贷款)

1.公司定时陈述、成绩预告或成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买卖日内;

2.自或许对本公司股票买卖价格产生严重影响的严重事项产生之日或许在决议计划进程中,至依法发表后两个买卖日内;

3.中国证监会规则的其他景象。

公司初次回购股份现实产生之日为2019年3月28日,初次回购股份现实产生之日前五个买卖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79,911,419股。公司每五个买卖日最大回购股份的数量为3,600,000股,未超越初次回购股份现实产生之日前五个买卖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公司未在以下买卖时刻进行回购股份的托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前半小时内;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约束。

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未超越公司股票当日买卖涨幅约束的价格。

公司后续将依据商场状况持续在回购期限内施行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相关规则及时实行信息发表责任。敬请广阔出资者留意出资危险。

特此公告。

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