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2-002
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达实业”)为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546,237,405股,悉数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8%。
● 2022年1月18日,宏达实业所持公司546,237,405股被轮候冻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6.88%。
一、股份被轮候冻住基本状况
2022年1月24日,公司收到《我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住及司法划转告诉》(2022司冻0118-1号)和《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告诉书》(2021)沪02民初字第232号,得悉控股股东宏达实业所持公司546,237,405股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住1轮。本次被轮候冻住股份占宏达实业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6.88%。
上述轮候冻住详细状况如下:
轮候冻住期间产生的孳息同时轮候冻住。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住状况
宏达实业持有公司546,237,405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8%。上述司法轮候冻住后,宏达实业持有公司股份被司法冻住和司法轮候冻住的数量为546,237,405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6.88%,详细为:
除本次公告的司法轮候冻住事项外,宏达实业持有公司股份被司法冻住和司法轮候冻住状况详见公司别离于2018年9月28日、2019年11月11日、2020年8月11日、8月12日、8月14日、2021年2月2日、2021年3月2日和12月31日发表的《宏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部分股权和债款被冻住的公告》(临2018-036)、《宏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冻住的公告》(临2019-040)和《宏达股份关于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被轮候冻住的公告》(临2020-043)、(临2020-044)、(临2020-045)、(临2021-007)、(临2021-010)和(临2021-045)。
三、其他阐明
依据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渠道上查询到的2022年1月21日《上海金融法院公告》(2021)沪74执338号,请求执行人安信信任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宏达实业等金融告贷合同胶葛一案,上海金融法院托付上海证券交易地点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渠道处置被执行人宏达实业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已于2022年1月21日由竞买人竞买成交。
经公司向宏达实业询证,宏达实业于2022年1月25日出具书面回函:
1、经查询,到2022年1月24日,宏达实业持有公司股数为546,237,405股,持股数量没有产生变化。
2、2022年1月18日,宏达实业所持公司546,237,405股(无限售流通股)被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轮候冻住,占宏达实业所持公司股份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26.88%。经核实,本次轮候冻住的原由于:上海谷欣投资有限公司诉宏达实业民间假贷胶葛,上海谷欣投资有限公司经过诉讼保全将宏达实业持有的上述股票冻住。
3、到2022年1月25日,宏达实业债款逾期金额为27.69亿元,除上述债款逾期产生诉讼外,不存在其他因本身告贷债款问题触及严重诉讼或裁定的状况。宏达实业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景象。
4、宏达实业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景象。
5、宏达实业所持公司股份被冻住、所持公司1,000万股被司法处置事项暂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控制权、公司管理等产生影响。宏达实业不触及对公司的成绩补偿责任。
6、宏达实业将与相关各方活跃洽谈、妥善解决股权冻住事项,采纳有用办法安稳上市公司控制权,并严厉依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实行信息发表责任。
公司与宏达实业在财物、事务、财政等方面均坚持独立。现在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将继续重视上述事项的发展,及时实行相应的信息发表责任。《我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发表媒体,公司一切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阔投资者留意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