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ST中捷 公告编号:2022-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发表的内容实在、精确、完好,没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
中捷资源出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捷资源”)于2022年3月8日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粤01民初2011号之四《民事裁决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有关本次诉讼的基本状况
公司于2022年1月30日收到代理律师转发广州中院电子送达的(2020)粤01民初2011号一审《民事判决书》文书。公司因不服广州中院作出的一审判决,在上诉期内,已于2022年2月11日经过EMS邮递纸质上诉状及副本给广州中院,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前述概况拜见公司于2022年2月7日、3月8日在《证券时报》、《我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cninfo)上发表的《中捷资源出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中捷资源出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诉讼发展及公司股票不叠加其他危险警示景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到本公告发表日,公司没有收到法院的上诉受理文书。
二、本次裁决状况
公司于2022年3月8日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20)粤01民初2011号之四《民事裁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原告广州乡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农商银行”)与包含华翔(北京)出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公司”)、公司在内18名被告的告贷合同纠纷一案,广州中院依广州农商银行的恳求于2021年1月11日作出 (2020)粤01民初2011号产业保全民事裁决。复议恳求人山东新潮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潮公司”)不服,提出复议恳求,要求免除对新潮公司的超支的保全办法。事实与理由:本案中,广州农商银行诉请要求华翔公司向其归还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等算计4920680007.81元,诉请新潮公司承当3582079701元的差额补足职责。新潮公司名下相关产业已被法院冻住,实行金额皆为4920680007.81元。尽管广州农商银行在本案中诉讼标的总金额为49亿余元,但诉请新潮公司承当职责的总金额仅为35亿余元。法院按49亿余元对新潮公司采纳保全办法,显属不妥。
广州中院经审查以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榜首百零五条规则“保全限于恳求的规模,或许与本案有关的资产”,本案中,对新潮公司、中捷资源公司、德奥公司等其他被告的保全规模应限定在广州农商银行对其的诉请规模之内。故新潮公司提出产业保全复议恳求,要求将保全规模限定在广州农商银行诉请金额规模以内有理,法院予以支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榜首百一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说》榜首百七十一条规则,裁决如下:改变广州中院(2020)粤01民初2011号保全民事裁决为:冻住被告华翔公司、新潮公司、中捷资源公司、德奥公司等18家被告名下银行存款合计4920680007.81 元或查封、扣押上述被告的其他等值产业,其间冻住、查封、扣押被告新潮公司名下银行存款或其他等值产业的以3582079701元为限,冻住、查封、扣押被告中捷资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或其他等值产业的以3582079701元为限,冻住、查封、扣押被告德奥公司名下银行存款或其他等值产业的以3582079701元为限,冻住、查封、扣押被告深圳金志昌顺出资发展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或其他等值产业的以1213361816元为限,冻住、查封、扣押被告北京市梧桐翔宇出资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或其他等值产业的以771818958元为限,冻住、查封、扣押被告浙江中捷环洲供应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或其他等值产业的以753600000元为限。本裁决当即开端实行。
公司名下相关产业(包含多个银行账户、多个公司股权及三处不动产)已被广州中院冻住和查封,就广州中院对公司名下产业进行保全已向广州中院提出复议恳求,被广州中院驳回。前述概况拜见公司于2021年3月24日在《证券时报》、《我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cninfo)上发表的《中捷资源出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吊销保全恳求裁决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3)。
三、是否有其他没有发表的诉讼裁定事项
到本公告发表日,公司没有应发表而未发表的严重诉讼、裁定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已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因为一审判决没有收效,公司暂时不承当相应补偿职责。公司将继续重视本次诉讼的后续发展状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实行信息发表职责。
公司的指定的信息发表媒体为《证券时报》、《我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cninfo),公司一切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发表的为准,敬请广阔出资者留意出资危险。
五、备检文件
1.《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决书》(2020)粤01民初2011号之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