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小常识:借单和欠条法令差异诉讼时效是多久?
在现实生活中,朋友借钱会写“借单”或“欠条”来证明告贷联系的存在。但很多人都不理解“借单”和“欠条”的差异。“借单”是告贷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告贷书面凭据,证明两边建立了告贷合同联系。而“欠条”则是两边依据曾经的经济往来进行结算的一种结算依据,代表债权债务联系,不代表告贷合同联系。“欠条”自债务人出具时起,债权人即享有向其建议还款的权力,诉讼时效就开端核算。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恳求维护民事权力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所以,持有“欠条”的出借人,2年后就有拿不到利息和本金的危险。
举个比如,小A和小B是朋友,小A向小B借了1万块钱,并给小B写了个欠条,但上面并没有写明还款时刻和利息。2年后,小B想起了这笔欠款,拿着欠条向小A索要本金和利息,假如小A回绝还款,小B再向法院申述要求小A还款,小B很简单被法院认定为超过了诉讼时效而损失胜诉权。所以朋友间借钱,最好写“借单”不写“欠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