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隆汇6月9日丨*ST聚龙(300202.SZ)发布,公司全资子公司聚龙融创科技有限公司(“聚龙融创”)、辽宁聚龙金融自助配备有限公司(“聚龙自助”)于近来收到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沈阳中院”)出具的(2021)辽01民初2189号及(2021)辽01民初2190号《受理案子通知书》,公司全资子公司聚龙自助及聚龙融创诉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合同纠纷一案已立案受理。
案子的基本情况:2021年4 月7 日,浙商银行沈阳分行在未获得聚龙自助和聚龙融创赞同的情况下,私行将聚龙自助和聚龙融创在该分行的3.61亿定期存单解付,并将解付后的资金强行划转至该行用于偿还集佳绿色修建科技有限公司(“集佳科技”,为公司实践操控人柳长庆的控股子公司)在该行的到期借款本息。因而,公司托付律师向沈阳中院提起诉讼。
诉讼恳求:(1)恳求法院依法承认《财物池事务协作协议》及《财物池质押担保合同》对聚龙自助及聚龙融创不发生效能,聚龙自助及聚龙融创不承当担保责任;(2)恳求法院依法判令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返还扣划的存单金钱;(3)恳求法院依法判令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付出因过错扣划存单而给原告形成的利息丢失;(4)判令被告承当本案悉数诉讼费用。
公司现在正在活跃安排律师及相关专业团队评论后续诉讼推动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