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18 证券简称:*ST丹邦 公告编号:2022-00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发表的内容实在、精确和完好,没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10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办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重视函》(公司部重视函第134号)(以下简称“《重视函》”)。收到《重视函》后,公司董事会及相关部门对《重视函》所列问题进行了逐项核对,现就《重视函》相关事项做出回复如下:
请阐明你公司至今没有与旭泰事务所签署《审计事务约好书》的详细原因并结合2021年年报审计发展和时刻组织,阐明与旭泰事务就年审事项交流的详细发展、项目组出场组织、是否能如期完结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
回复:
到现在,公司与深圳旭泰会计师事务所(一般合伙)(以下简称“旭泰事务所”)就《重视函》中触及的《审计事务约好书》的签定无法完结,首要因为旭泰事务所原拟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项目组人员离任,公司与旭泰事务所就后续年报审计工作的时刻组织、项目组人员组织等事项无法达到共同,旭泰事务所现在关于接受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工作的担任才能缺乏,无法差遣满足数量及专业的人员担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无法确保审计工作的展开,无法确保如期完结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计工作。
为确保年度审计工作能顺利进行,经归纳考虑,公司拟替换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现在,公司正活跃与其他家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2021年度审计接受事项进行交流。到公告日,没有有实质性发展。
此外,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矩(2022年修订)》的规则,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完毕之日起四个月内发表年度报告,年度报告中的财政会计报告应当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如未在法定期限内发表经审计的年度报告,公司股票或许存在被停止上市的危险。
特此公告。
深圳丹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