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讯 据中心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督查组、吉林省纪委监委音讯:日前,中心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督查组、吉林省监委对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张勤严峻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检查和督查查询。
经查,张勤违背政治纪律,与多人串供,伪造证据,对立安排检查;违背中心八项规则精力,违规装备运用公事车辆,收受或许影响公平执行公事的消费卡;违背安排纪律,违背议事规则,未经同意收支国境;违背廉洁纪律,长时间借用信贷客户车辆,使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经营活动获取利益,将应当由个人付出的费用转由别人付出;违背作业纪律,违规干涉借款批阅。违背国家法律法规,使用职务上的便当,为拟上市公司供给融资协助,从中获取股权上市溢价利益,在借款批阅等方面为别人获取利益,不合法收受巨额资产,涉嫌纳贿违法。
张勤身为党员领导干部,损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任务,目无党纪国法,对党不忠诚不厚道,滥权妄为,以权谋私、以贷谋私,以权换股、以股投机,严峻违背党的政治纪律、中心八项规则精力、安排纪律、廉洁纪律和作业纪律,构成严峻职务违法并涉嫌违法,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峻,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置法令》《中华人民共和国督查法》等有关规则,经中国建设银行党委研讨,给予张勤开除党籍处置,撤销其享用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经吉林省督查委员会研讨决定,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违法问题移交检察机关依法检查起诉,所涉资产随案移交。
张勤简历
张勤,男,汉族,1961年1月生,内蒙古土默特左旗人,大学本科学历,1986年4月参加中国共产党,1977年7月参加作业,1979年9月进入中国建设银行。
1979年9月至2001年12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呼和浩特市分行拨款科副科长、第二支行副行长、第三支行行长、呼和浩特市分行副行长、鄂尔多斯分行行长。
2001年12月至2009年10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2009年10月至2010年6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主持作业);
2010年6月至2013年9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吉林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13年9月至2015年7月,任中国建设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15年7月至2017年10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党委书记、行长;
2017年10月至2021年1月,任中国建设银行内蒙古自治区分行资深专家;
2021年1月退休。
(中心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建设银行纪检督查组、吉林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