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股票交易反常动摇的状况介绍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价格接连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违背值累计到达13.08%,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矩》的规矩,归于股票交易反常动摇的状况。
二、重视、核实状况阐明
依据相关规矩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状况阐明如下:
1、公司前期发表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被管帐师事务所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保留意见事项的影响没有消除002147股票;其间控股股东违规资金占用及公司违规担保事项,公司还在继续自查整改中,且因该事项未能按要求实行信息发表正在承受我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查询,没有取得相关定论,公司或许对该等已发表信息更正或弥补发表;
2、2016-2018年度,公司重组标的完成成绩许诺的份额为64.13%,未完成成绩许诺,依照《成绩许诺补偿协议》约好,新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虞云新需求对公司进行补偿。公司董事会已拟定相关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鉴于该方案没有经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已发表年报中未对该补偿事项实行管帐处理,若该方案取得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将按后续处理状况及时实行信息发表责任;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导了或许或现已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发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严重信息;
4、近期公司运营状况及内外部运营环境未发生严重改变;
5、公司及相关人员无泄漏未公开严重信息的状况;
6、经核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践操控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发表而未发表的严重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部属3家子公司的破产重整请求已被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受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表于指定信息发表媒体的《关于法院裁决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进行重整的公告》。
7、经核对,股票反常动摇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践操控人未生意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发表而未发表信息的阐明
本公司董事会承认,本公司现在没有任何依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矩》规矩应予以发表而未发表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谋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得悉本公司有依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矩》的规矩应予以发表而未发表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种类交易价格发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危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背信息公正发表的景象。
2、公司现在不存在已发表的成绩预告、成绩快报以及实践状况与估计状况存在较大差异的景象。
3、公司慎重提示广阔出资者:公司指定信息发表媒体为《证券时报》、《我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一切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阔出资者理性出资,留意危险。
特此公告。
新光圆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