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整体董事确保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600837股票,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当单个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管帐方针改变对公司财务状况、运营效果和现金流量无严重影响。
一、本次管帐方针改变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别离修订发布了《企业管帐原则第22号——金融工具承认和计量》、《企业管帐原则第23号——金融资产搬运》、《企业管帐原则第24号——套期管帐》、《企业管帐原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600837股票,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019年2月21日600837股票,公司2019年第一次暂时董事会和2019年第一次暂时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持有海通证券管帐方针改变的方案》,赞同公司对原管帐方针进行相应改变。
二、具体状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金融工具原则修订内容首要包含:金融资产分类改变为“以摊余本钱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化计入其他归纳收益的金融资产”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化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履行新金融工具原则。在新金融工具原则施行日,以本公司该日既有现实和状况为根底,将公司持有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自2019年1月1日起归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化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依据新原则联接规则,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仅对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归纳收益进行追溯调整。上述新原则施行估计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告发生严重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定见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以为:公司本次管帐方针改变是依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管帐原则进行的合理改变,改变后的管帐方针契合相关规则,可以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效果,不存在危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景象。本次管帐方针改变的决策程序契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则。赞同公司本次管帐方针改变。
特此公告。
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