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保管是什么,转保管的具体内容有什么
转保管,又称证券转保管,是专门针对深交所上市证券保管搬运的一项事务,是指投资者将其保管在某一证券商那里的深交所上市证券转到另一个证券商处保管,是投资者的一种自愿行为。投资者在哪个券商处买进的证券就只能在该券商处卖出,投资者如需将股份转到其它券商处托付卖出,则要到原保管券商处处理转保管手续。投资者在处理转保管手续时,能够将自己一切的证券一次性地悉数转出,也可转其间部分证券或同一券种中的部分证券。
现在,深交所的转保管事务与前几年有所不同,现行的转保管事务的是经过深交所的买卖体系进行处理的,但留意的是,运用买卖体系处理转保管的证券种类只包含在深交所挂牌的A股、基金、可转化债券等,权证、国债不能转保管。
转保管事务的一般程序:
首要,投资者向转出券商提出转保管请求,填写“转保管请求书”,在请求书中仔细填写转出证券帐户代码、证券种类、数量等,必须留意填写转入券商的称号及与其相符的座位号。转出券商收到请求书后,仔细核对投资者的身份证及请求书内容是否正确,核对无误后,在买卖时间内,经过买卖体系向深交所报盘转保管,当日停牌证券不能够转保管,转保管托付报盘后,在当日闭市前也可报盘请求撤单。
每个买卖日收市后,深圳证券结算公司将处理后的转保管数据打入“结算数据包”,经过结算通讯体系发给券商,券商依据所接纳的转保管数据及时修订相应的股份明细帐。转保管证券T+1日(即次一买卖日)到帐,投资者可在转入证券商处托付卖出。转出券商每次受理转保管事务时,向投资者收取30元人民币的转保管费。转保管成功后,投资者在原转出券商处的深圳帐户如不销户,仍可持续运用,但仍是要在哪儿买,哪儿卖,不然要办转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