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等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补助资金属于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按照中央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要求和程序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由财政部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编制补助资金年度收支预算。国家能源局共同修订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2020。
国家能源局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列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助目录,现予以公布为简化管理流程,自然人分布式项目不再按目录制。请按照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通知等要求申请变更,按程序一并申报二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