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股东权益变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实在、精确和完好,没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化不触及要约收买
本次权益变化未导致公司榜首大股东发生变化
一、权益变化状况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万科”)于2018年9月11日收到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盛华”)、前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人寿”,钜盛华与前海人寿合称“信息发表义务人”,为共同行动听)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化报告书》。
2018年7月27日至2018年9月11日,钜盛华作为委托人的相关财物办理方案以大宗交易方式、前海人寿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会集竞价交易方式算计减持万科A股股票551,957,621股,算计占万科总股本的5.00%。
本次权益变化的详细状况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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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6日,钜盛华与前海人寿签署《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让渡协议》,详细信息详见2016年4月9日发表的《简式权益变化报告书》及《详式权益变化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化后,钜盛华向前海人寿让渡的万科A股表决权为钜盛华直接持有的926,070,472股、西部利得宝禄1号财物办理方案持有的36,064,691股万科A股股份(算计962,135,163股)对应的表决权。
除上述发表的权益变化信息外,信息发表义务人及其共同行动听所持万科股份相关的其他信息与2018年7月19日发表的《简式权益变化报告书》相同。
二、其他相关阐明
上述权益变化未导致公司榜首大股东发生变化。
信息发表义务人发表的权益变化报告书详见同日刊登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szse)和巨潮资讯网(cninfo)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化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