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4月8日讯 据财政部站音讯,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议对进境物品进口税进行调整,将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目1、2的税率别离调降为13%、20%,调整自2019年4月9日起施行。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有关问题的告诉
税委会〔2019〕17号
海关总署:
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议对进境物品进口税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告诉如下:
一、将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目1、2的税率别离调降为13%、20%。
二、将税目1“药品”注释修改为“对国家规定减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进口药品,依照货品税率纳税”。
三、上述调整自2019年4月9日起施行。
调整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见附件。
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