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证监局站发布行政监管办法决议书〔2018〕115号、116、117、118号,别离对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刚玻璃”,股票代码:300093)及公司榜首大股东拉萨市金刚玻璃实业有限公司、实践操控人罗伟广等职责人作出了行政处罚。

2018年3月8日至4月10日期间,金刚玻璃时任实践操控人罗伟广所持金刚玻璃股份2128.71万股被司法冻住及轮候冻住,占公司总股本的9.86%,部分投资者自2018年4月3日起经过深圳证券买卖所互动易渠道求证有关商场风闻的实在性,金刚玻璃证券部工作人员虽关注到有关状况,但金刚玻璃未及时向证券挂号结算有限公司查询相关信息,导致金刚玻璃迟至2018年5月11日才发表《关于实践操控人股份被司法冻住及轮候冻住的公告》。

上述景象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发表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的规矩。

2018年5月4日至5月8日期间金刚玻璃股价呈现反常动摇,公司未向相关各方深化了解实在状况,未能及时知悉时任实践操控人罗伟广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住的严重事项,导致金刚玻璃2018年5月8日发表的《股票买卖反常动摇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践操控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发表而未发表的严重事项,也不存在处于谋划阶段的严重事项”的相关信息不实在。上述景象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发表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的规矩。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发表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矩,广东证监局决议对金刚玻璃采纳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办法。

罗伟广作为金刚玻璃持股5%以上股东及时任实践操控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未合作上市公司及时发表公司股份冻住事项、未合作上市公司发表公司股价反常动摇事项、未合作上市公司及时发表股份减持方案。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发表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矩》第十四条的规矩,广东证监局决议对罗伟广采纳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办法。

林文卿作为金刚玻璃署理董事长兼署理总司理、林臻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依照《上市公司信息发表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矩实行勤勉尽责职责,应当对公司上述信息发表违规行为负有首要职责。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发表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矩,广东证监局决议对林文卿、林臻采纳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办法。

拉萨市金刚玻璃实业有限公司作为金刚玻璃榜首大股东,存在以下违规行为:拉萨市金刚玻璃实业有限公司别离于2018年8月30日、10月8日与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签署《股票质押式回购买卖协议书》,拟将持有的1099.53万股、333.47万股金刚玻璃股票质押给申港证券,算计占金刚玻璃总股本的6.63%,可是拉萨市金刚玻璃实业有限公司未及时将上述质押股份信息奉告金刚玻璃,导致上市公司未及时实行信息发表职责。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矩》第十二条及《上市公司信息发表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十六条的规矩。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发表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矩,广东证监局决议对拉萨市金刚玻璃实业有限公司采纳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发表管理办法》第二条规矩:信息发表职责人应当实在、精确、完好、及时地发表信息,不得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信息发表职责人应当一起向一切投资者揭露发表信息。在境内、外商场发行证券及其衍生种类并上市的公司在境外商场发表的信息,应当一起在境内商场发表。

《上市公司信息发表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矩:产生或许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种类买卖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严重事情,投资者没有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当即发表,阐明事情的原因、现在的状况和或许产生的影响。

《上市公司信息发表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矩:上市公司的股东、实践操控人产生以下事情时,应当自动奉告上市公司董事会,并合作上市公司实行信息发表职责。(一)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许实践操控人,其持有股份或许操控公司的状况产生较大改变;(二)法院判决制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住、司法拍卖、保管、设定信任或许被依法约束表决权;(三)拟对上市公司进行严重财物或许事务重组;(四)证监会规矩的其他景象。

应当发表的信息依法发表前,相关信息已在媒体上传达或许公司证券及其衍生种类呈现买卖反常状况的,股东或许实践操控人应当及时、精确地向上市公司作出书面陈述,并合作上市公司及时、精确地公告。

上市公司的股东、实践操控人不得乱用其股东权力、分配位置,不得要求上市公司向其供给内情信息。

《上市公司信息发表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矩: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应当对公司信息发表的实在性、精确性、完好性、及时性、公平性担任,但有充沛依据标明其现已实行勤勉尽责职责的在外。上市公司董事长、司理、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公司暂时陈述信息发表的实在性、精确性、完好性、及时性、公平性承当首要职责。上市公司董事长、司理、财政担任人应对公司财政陈述的实在性、精确性、完好性、及时性、公平性承当首要职责。

《上市公司信息发表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规矩:信息发表职责人及其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上市公司的股东、实践操控人、收买人及其董事、监事、高档管理人员违背本办法的,证监会能够采纳以下监管办法:(一)责令改正;(二)监管说话;(三)出具警示函;(四)将其违法违规、不实行揭露许诺等状况记入诚信档案并发布;(五)认定为不适当人选;(六)依法能够采纳的其他监管办法。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矩》第十二条规矩: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股权被质押的,该股东应当在该事实产生之日起2 日内告诉上市公司,并予公告。证券挂号结算公司应当一致拟定上市公司大股东场内场外股权质押挂号要素标准,并担任收集相关信息。证券买卖所应当清晰上市公司大股东处理股权质押挂号、产生平仓危险、免除股权质押等信息发表内容。因实行股权质押协议导致上市公司大股东股份被出售的,应当实行本规矩。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矩》第十四条规矩: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未依照本规矩和证券买卖所规矩减持股份的,证监会依照有关规矩采纳责令改正等监管办法。

以下为全文:

关于对林文卿、林臻采纳出具警示函办法的决议〔2018〕115号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办法决议书

〔2018〕115号

关于对林文卿、林臻采纳出具警示函办法的决议

林文卿、林臻:

经查,我局发现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刚玻璃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未及时发表罗伟广所持公司股权冻住事项

2018年3月8日至4月10日期间,金刚玻璃时任实践操控人罗伟广所持公司股份2128.71万股被司法冻住及轮候冻住,占公司总股本的9.86%,部分投资者自2018年4月3日起经过深圳证券买卖所互动易渠道求证有关商场风闻的实在性,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虽关注到有关状况,但公司未及时向证券挂号结算有限公司查询相关信息,导致公司迟至2018年5月11日才发表《关于实践操控人股份被司法冻住及轮候冻住的公告》。上述景象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发表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的规矩。

二、公司股价反常动摇公告发表不实在

金刚玻璃股价在2018年5月4日至5月8日期间呈现反常动摇,公司未向相关各方深化了解实在状况,未能及时知悉时任实践操控人罗伟广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住的严重事项,导致公司2018年5月8日发表的《股票买卖反常动摇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践操控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发表而未发表的严重事项,也不存在处于谋划阶段的严重事项”的相关信息不实在。上述景象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发表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的规矩。

林文卿作为金刚玻璃署理董事长兼署理总司理、林臻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依照《上市公司信息发表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矩实行勤勉尽责职责,应当对公司上述信息发表违规行为负有首要职责。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发表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的规矩,我局决议对林文卿、林臻采纳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办法。你们应仔细吸取教训,实在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实在、精确、完好、及时地实行信息发表职责,根绝此类事情再次产生。

假如对本监督管理办法不服的,能够在收到本决议书之日起10日内向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述定见。

广东证监局

2018年12月19日

关于对拉萨市金刚玻璃实业有限公司采纳出具警示函办法的决议〔2018〕116号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办法决议书

〔2018〕116号

关于对拉萨市金刚玻璃实业有限公司采纳出具警示函办法的决议

拉萨市金刚玻璃实业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作为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刚玻璃)榜首大股东,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你公司别离于2018年8月30日、10月8日与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港证券)签署《股票质押式回购买卖协议书》,拟将持有的1099.53万股、333.47万股金刚玻璃股票质押给申港证券,算计占金刚玻璃总股本的6.63%,可是你公司未及时将上述质押股份信息奉告金刚玻璃,导致上市公司未及时实行信息发表职责。你公司上述行为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矩》第十二条及《上市公司信息发表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十六条的规矩。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发表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矩,我局决议对你公司采纳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办法。你公司应仔细吸取教训,实在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活跃合作上市公司实行信息发表职责,根绝此类事情再次产生。

假如对本监督管理办法不服的,能够在收到本决议书之日起10日内向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述定见。

广东证监局

2018年12月19日

关于对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纳出具警示函办法的决议〔2018〕117号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办法决议书

〔2018〕117号

关于对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纳出具警示函办法的决议

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未及时发表罗伟广所持公司股权冻住事项

2018年3月8日至4月10日期间,你公司时任实践操控人罗伟广所持你公司股份2128.71万股被司法冻住及轮候冻住,占公司总股本的9.86%,部分投资者自2018年4月3日起经过深圳证券买卖所互动易渠道求证有关商场风闻的实在性,你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虽关注到有关状况,但你公司未及时向证券挂号结算有限公司查询相关信息,导致你公司迟至2018年5月11日才发表《关于实践操控人股份被司法冻住及轮候冻住的公告》。上述景象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发表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的规矩。

二、公司股价反常动摇公告发表不实在

2018年5月4日至5月8日期间你公司股价呈现反常动摇,公司未向相关各方深化了解实在状况,未能及时知悉时任实践操控人罗伟广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住的严重事项,导致你公司2018年5月8日发表的《股票买卖反常动摇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践操控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发表而未发表的严重事项,也不存在处于谋划阶段的严重事项”的相关信息不实在。上述景象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发表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十条的规矩。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发表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矩,我局决议对你公司采纳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办法。你公司应仔细吸取教训,依照公司信息发表管理制度的规矩,对相关职责人员进行内部问责,并催促公司董监高和信息发表事务管理人员实在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实在、精确、完好、及时、公平地实行信息发表职责,根绝此类事情再次产生。

假如对本监督管理办法不服的,能够在收到本决议书之日起10日内向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述定见。

广东证监局

2018年12月19日

关于对罗伟广采纳出具警示函办法的决议〔2018〕118号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行政监管办法决议书

〔2018〕118号

罗伟广:

经查,你作为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刚玻璃或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时任实践操控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一、未合作上市公司及时发表公司股份冻住事项

2018年3月8日至4月10日期间,你所持金刚玻璃股份被司法冻住及轮候冻住累计达2128.7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6%。你别离于2018年4月11日、4月24日签收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相关司法文书载明产业冻住的状况,可是你未合作上市公司实行信息发表职责,导致金刚玻璃迟至2018年5月11日才发表你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住事项。上述景象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发表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十六条的规矩。

二、未合作上市公司发表公司股价反常动摇事项

因金刚玻璃股价在2018年5月4日至5月8日期间呈现反常动摇,金刚玻璃于5月8日向你函询是否存在应发表未发表的严重事项,而你未合作上市公司发表你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冻住的严重事项,导致金刚玻璃2018年5月8日发表的《股票买卖反常动摇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践操控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发表而未发表的严重事项,也不存在处于谋划阶段的严重事项”的相关信息不实在。上述景象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发表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四十六条的规矩。

三、未合作上市公司及时发表股份减持方案

2016年11月29日,你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融资融券事务合同》,从事融资融券事务。2018年6月12日,因你质押在中信证券的金刚玻璃股份跌破保持担保份额的最低标准,且你未按约好追加足额担保物或自动清偿债务,中信证券对你质押的部分股份进行处置,导致你减持金刚玻璃股份172.21万股,减持金额1241.88万元,减持股份占金刚玻璃总股本的0.797%。你在已知所持金刚玻璃质押股份或许被中信证券强行平仓的状况下,未能采纳有用办法应对平仓危险,也未依照有关规矩在所持股份被强行平仓初次卖出的15个买卖日前预先发表减持方案,违背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矩》第四条、第五条、第八条的规矩。

依据《上市公司信息发表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和《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矩》第十四条的规矩,我局决议对你采纳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办法。你应仔细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采纳有用办法,实在标准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行为,依法实行信息发表职责,根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产生。

假如对本监督管理办法不服的,能够在收到本决议书之日起10日内向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述定见。

广东证监局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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