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0482我国动力购买财物事项取得证监会审阅经过19日复牌
2019年12月18日,我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我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阅委员会举行2019年第70次会议,对我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普通股和可转化公司债券购买财物并征集配套资金暨相关买卖事项(以下简称“本次严重财物重组”)进行了审阅。依据会议审阅成果,公司本次严重财物重组事项获无条件经过。
依据《上市公司严重财物重组管理办法》、《关于完善上市公司股票停复牌准则的辅导定见》等相关规则,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买卖所请求,公司股票自2019年12月19日(周四)开市起复牌。
本次买卖计划包含发行普通股和可转化公司债券购买财物、非公开发行可转化公司
债券征集配套资金两部分。
上市公司已于2019年1月30日举行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经过本次重组预案、于2019年6月26日举行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经过本次重组草案。在原计划、重组预案和重组草案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本次重组的状况,本次重组的买卖计划较重组预案和重组草案差异如下:
、依据原计划和重组预案,公司拟购买哈尔滨广瀚持有的江苏永瀚少量股权。依据上市公司与哈尔滨广瀚及江苏永瀚洽谈,哈尔滨广瀚持有的江苏永瀚少量股权不再归入本次发行普通股、可转化公司债券以及以配套征集资金购买财物的标的财物规模。我国动力将与哈尔滨广瀚另行商定买卖事项。2、依据原计划和重组预案,公司拟购买中船重工集团持有的河柴重工少量股权。依据上市公司与中船重工集团及河柴重工洽谈,中船重工集团持有的河柴重工少量股权不再归入本次发行普通股及可转化公司债券购买财物的标的财物规模,以推动我国动力中高速柴油机事务的整合。
3、依据原计划和重组预案,关于过渡期损益归属约好如下:“标的财物过渡期间损益归属上市公司”。经与买卖对方相等洽谈,调整约好如下:“中船重工集团、我国重工、我国华融、大连防务出资、国家军民交融工业出资基金、中银出资在2019年1月31日对标的财物增资所持股权在标的财物过渡期间所对应的损益归属我国动力;我国信达、和平国发在2018年8月9日对陕柴重工增资所持股权在标的财物过渡期间所对应的损益归属我国动力;我国信达在2018年8月1日对重齿公司增资所持股权在标的财物过渡期间所对应的损益归属我国动力。但假如我国动力本次重组未能在2020年1月31日前经过证券监管组织审阅,2019年度的损益由上市公司及买卖对方依照对标的公司的持股份额同享或承当;假如我国动力本次重组未能在2021年1月31日前经过证券监管组织审阅,2020年度的损益由上市公司及买卖对方依照对标的公司的持股份额同享或承当。”
4、依据重组草案,本次重组标的财物以2019年1月31日为基准日的评价值和买卖作价为1,004,633.88万元。到本陈述书签署日,依据中资评价出具并经国务院国资委存案的标的财物评价陈述,标的财物以2019年1月31日为基准日的评价值算计为1,006,332.09万元。经买卖各方洽谈一致,本次买卖标的财物作价1,006,332.09万元。
依据我国证监会于2015年9月18日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回答修订汇编》第六条的规则,对标的财物进行改变,如一起满意以下条件,能够视为不构成重组计划严重调整:“(一)拟添加或削减的买卖标的的买卖作价、财物总额、财物净额及经营收入占原标的财物相应目标总量的份额均不超越20%;(二)改变标的财物对买卖标的的生产经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包含不影响标的财物及事务完整性等。”
本次重组的标的财物规模调整及依据有权部分存案的评价陈述调整标的财物买卖作价后,公司拟调整的买卖标的财物的买卖作价、财物总额、财物净额及经营收入占原标的财物相应目标总量的份额均不超越20%,且改变标的财物对买卖标的的生产经营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因而,本次重组计划调整不构成对本次重组买卖计划的严重调整。
*ST柳化(600423):吊销退市危险警示并施行其他危险警示12月20日起复牌
*ST柳化(600423)12月18日晚公告,公司因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而触及被施行退市危险警示的景象已消除,此外公司也不存在其他施行退市危险警示的景象。上交所赞同吊销对公司股票施行的退市危险警示。鉴于公司存在经营规模较小、盈余才能较弱等状况,或许导致出资者难以判别公司远景,公司股票将被施行其他危险警示。股票将于12月19日停牌1天,于12月20日起复牌,股票吊销退市危险警示并施行其他危险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