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2月27日电 最高法站27日发布《关于审理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规则(一)》(征求定见稿)(下称《定见稿》),涉七日内无理由退货、虚伪原价优惠价、络直播带货、外卖餐饮等。 七日内无理由退货方面,《定见稿》说到,电子商务运营者依...
中新经纬12月27日电 最高法站27日发布《关于审理络消费纠纷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规则(一)》(征求定见稿)(下称《定见稿》),涉七日内无理由退货、虚伪原价优惠价、络直播带货、外卖餐饮等。
七日内无理由退货方面,《定见稿》说到,电子商务运营者根据顾客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则,根据产品性质以格局条款方法约好所售产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准则,但未依法实行提示阐明职责且经顾客承认,顾客建议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
电子商务运营者就顾客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则的四项在外产品做出无理由退货许诺,顾客建议电子商务运营者应当恪守其许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
顾客因查看产品的必要对产品进行拆封查验且不影响产品无缺,电子商务运营者以产品已拆封为由建议不适用顾客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则的无理由退货准则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但法令还有规则的在外。
虚伪原价优惠价方面,《定见稿》称,渠道内运营者在供给产品或许服务过程中以虚拟原价、虚伪优惠折价等方法施行诈骗顾客行为,顾客根据顾客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则建议渠道内运营者承当补偿职责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
络直播带货方面,在直播营销渠道自营职责上,络直播营销渠道运营者经过络直播方法展开自营事务出售产品,顾客建议其承当产品出售者职责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
直播营销渠道审阅职责上,络直播营销渠道运营者对出售食物的络直播间的食物运营资质未依法尽到审阅职责,给顾客形成危害,顾客建议络直播营销渠道运营者与直播间运营者承当连带职责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
外卖餐饮方面,《定见稿》说到,络餐饮服务渠道供给者违背食物安全法第六十二条和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则,未对入餐饮服务供给者进行实名挂号、检查许可证,或许未实行陈述、中止供给络交易渠道服务等职责,给顾客形成危害,顾客建议络餐饮服务渠道供给者与入餐饮服务供给者承当连带职责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
入餐饮服务供给者在供给餐饮服务过程中运用明知是不符合强制性安全规范的食物容器、餐具和包装材料,顾客建议入餐饮服务供给者根据食物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则承当补偿职责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
一起,入餐饮服务供给者所运营食物给顾客形成危害,顾客建议入餐饮服务供给者承当运营者职责,入餐饮服务供给者以订单系托付别人加工制造为由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撑。
征求定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