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我国保监会原主席项俊波案尘埃落定。因纳贿1862万余元,他一审获刑11年,表明服判不上诉。

项俊波案宣判现场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项俊波早在3年多前就已被查。

项俊波出生于1957年1月,重庆人,曾任审计署副审计长、央行副行长、农行党委书记等职,2011年10月升任保监会主席,第十八届中央委员。

2017年4月9日,项俊波被宣告承受安排检查。而就在48个小时之前,他还到会了一个揭牌活动并说话。

包含项俊波的词条

5个月后,项俊波被双开,除了涉嫌使用职务便当收受资产、搞权色买卖、搞迷信活动等,他还被指乱用审批权和监管权。

次年6月,江苏常州中院一审揭露开庭审理了项俊波一案。检方指控,其于2005年至2017年直接或经过特定关系人杨光收受资产合计1942万余元。

据报道,杨光是项俊波的妻子,二人成婚、离婚,后又复婚。

开庭2年后,即今日,常州中院揭露宣判:以纳贿罪判处项俊波有期徒刑十一年,罚金150万元。后者当庭表明遵守判定,不上诉。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法院经审理查明:2005年至2017年,项俊波直接或许经过特定关系人收受资产,合计1862万余元。

此外,常州中院以为,项俊波自动告知办案机关没有把握的悉数纳贿犯罪事实,系自首;认罪悔罪,活跃退赃,赃款赃物已悉数追缴,依法能够从轻处分,遂作出上述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