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旬男人应某带着手表、项圈、化妆品、包等货品入境,却走无申报通道,未向海关申报任何货品、物品,后被海关抄获,经判定,其偷逃应缴税额达74万余元。11月13日上午,应某因涉嫌私运一般货品罪在北京四中院受审。
北京青年报记者了解到,本年52岁的应某是浙江人,此前,他曾因带着过量消费品入境,被上海浦东国际机场海关正告并罚款22900元。
公诉机关指控,应某乘坐JD460次航班从葡萄牙共和国里斯本市动身,于2018年6月18日抵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入境时他挑选走无申报通道,未向海关申报任何货品、物品。首都机场海关人员对其查看时抄获其行李箱内及随身带着的手表、项圈、化妆品、包等货品。经北京海关关税处计核,偷逃应缴税额合计743238.67元。
2018年7月18日,应某接到北京海关缉私局电话告知后主动到案承受查询,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并表明自愿认罪认罚。涉案物品已被依法扣押。
关于指控,应某表明认罪。他在法庭上说,其时儿子放暑假回国省亲,他跟着儿子一同回来,后从北京起色回杭州省亲。其时他们总共带着了三个行李箱,里边装了衣服、项圈等物品,有一部分是帮人带的,还有一部分是帮女儿带给朋友的。
此外,应某还带了五块手表,包含两块天梭、一块理查德米勒、一块欧米茄和别的一块旧表。其间,理查德米勒手表价值为16万多欧元,欧米茄手表13万多欧元。这两块手表是有偿代购,费用总共4000块。
下飞机后,应某将表盒与手表分隔,自己随身带着两块,其儿子带了两块。入关时,应某经过无申报通道,海关关员对其查看时,发现其带着的物品价值显着超越相关规定。
海关关员在开箱查看应某的行李时,发现里边有空表盒,所以对应某进行问询,应某则称表盒是自己花200元买的。可是海关人员告知应某,将手表和表盒分隔是典型的躲藏行为,加上行李里还有发票,劝他尽快将表交出。在关员的要求下,应某先是将价值较低的手表拿出,最终拿出最贵的手表。
在法庭上,公诉机关以为,应某违背国家法律法规,躲避海关监管,带着货品进境偷逃应缴税额巨大,应当以私运一般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应某经侦办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到案后能照实供述自己的罪过,系自首,能够从轻处分。主张判处被告人应某有期徒刑三年,适用缓刑,并处分金。
应某则称,他在国内是运营KTV和宾馆的,在国外也开了KTV,主业是经商,不是干代购的。“我法律意识淡漠,对检方的科罪量刑主张没有贰言,现在十分懊悔,今后必定不会犯相似的过错。”
本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