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税收优惠方针履行
近来,灌南县税务局安身职责定位,聚集监督首责,采纳“不碰头”电话回访、跟进督导的方式,保证税收优惠方针履行。
对外做好回访奉告。经过造访,该县企业在疫情期间首要触及三个方面优惠方针:交税人供给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免征增值税;经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分等国家机关捐献应对疫情的现金和物品答应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税前全额扣除;2020年3月至5月,小规模交税人原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针对上述状况,该局纪检组经过电话检查回访了5户应享用优惠方针的交税企业,了解交税人是否第一时间知晓税收新政、是否足额及时享用、税务部分是否高效快捷处理涉税事务、是否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等4个方面状况。一起奉告交税人遇有方针咨询、事务投诉等方面问题可经过12345政务服务渠道进行反应。
对内做好督导警示。疫情期间税收优惠方针出台后,纪检组自动对接所属办税分局及相关职能部分,经过电话提示各单位负责人要仔细实行主体职责,严格履行上级决议计划布置和指示精神,勇于担任,自动作为;要加强一线作业人员宣扬教导优惠方针力度广度,从细从快处理涉税事务。全面压实作业职责,以铁的纪律保证疫情防控优惠方针不折不扣履行究竟。
经过回访反应,交税人对税收优惠方针清楚尽享,对税务部分作业表示满意,暂未发现违规违纪状况。下一步该局将下沉一线,聚集要害范畴和要点职业,实地了解优惠方针履行最末端状况,坚持靠前监督、精准监督,严查作业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履行不力或变通履行的部分及个人行为,为做好全县税收各项作业供给组织纪律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