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银保监会发布我国版“生前遗言”机制——《银行稳妥组织康复和处置方案施行暂行方法》。
这意味着,银行稳妥组织“生前遗言”自此正式准则化。不过,并非一切的银行稳妥组织都要树立“生前遗言”准则。
《方法》关于拟定康复和处置方案的组织适用范围作出了明晰,须契合以下条件:
(一)依照并表口径上一年底(境表里)调整后表表里财物(杠杆率分母)到达300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及以上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大众存款的金融组织以及金融财物办理公司、金融租借公司;
(二)依照并表口径上一年底(境表里)表内总财物到达2000亿元人民币(含等值外币)及以上的稳妥集团(控股)公司和稳妥公司;
(三)虽不契合上述条件,但根据事务特性、危险状况、外溢影响等要素,经银保监会及其派出组织指定应拟定康复和处置方案的其他银行稳妥组织。
《方法》一起指出,银行稳妥组织与其控股集团均契合上述条件的,一般应在其控股集团统筹下别离拟定康复和处置方案。可是,稳妥集团(控股)公司及其隶属稳妥公司均契合上述条件的,准则上由稳妥集团(控股)公司一致拟定康复和处置方案。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明,在适用范围上,“大而不能倒”和“小而简单倒”都是康复和处置方案所应考虑应对的“痛点”。关于中小金融组织,监管部门在适用上愈加重视灵活性、针对性和匹配性,特别是重视组织的运营实践与监管资源状况。监管部门将分步、分批、分期明晰应拟定康复和处置方案的中小组织,酌情给予必定的宽限期。中小组织还能够恰当简化康复和处置方案的详细要素,恰当延伸更新频率。《方法》发布后,监管部门将及时展开方针教导和专题训练,辅导中小金融组织施行《方法》。
据上述负责人介绍,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之后,金融安稳理事会和首要经济体均将康复和处置方案作为完善处置结构、防备和操控金融组织运营失利的负外部性和道德危险、完成有序处置的重要措施。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在《有用银行监管中心准则》中将明晰的危机办理、康复和处置结构作为有用银行监管的前提条件;金融安稳理事会在《金融组织有用处置中心要素》中明晰规定了康复和处置方案的准则和详细要素。美国、欧盟、英国、澳大利亚、瑞士、新加坡和香港等首要经济体均拟定了康复和处置方案的监管指引。
上述负责人表明,2011年以来,金融监管部门辅导我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和安全集团拟定和更新康复和处置方案,并先后对信托公司、民营银行提出了全面拟定康复和处置方案的监管要求。为了充沛学习世界监管杰出实践,及时总结防备和化解金融危险攻坚战的有利经历,银保监会拟定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