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明康德(603259)股东上海瀛翊出资中心(有限合伙)(简称“上海瀛翊”)违规减持案有了新进展:减持28.94亿元,被罚款2亿元。这是新《证券法》施行以来,因违规减持被处分的首个事例。
药明康德公告表明,证监会拟做出的行政处分仅针对公司股东上海瀛翊,不触及公司和公司的其他股东,不会对公司日常出产经营活动构成影响。
减持前未预告
5月12日晚间,药明康德发布公告称,股东上海瀛翊违规减持药明康德未及时进行信息发表,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分事前奉告书》。
上海瀛翊成立于2015年,为出资药明康德项目建立的专门基金,基金实行事务合伙人是江苏瑞联出资基金办理有限公司,办理人是华杉瑞联基金办理有限公司。
药明康德2018年上市时,上海瀛翊持有1047.87万股,占药明康德总股本的1%。后经两次权益分配以及港股上市定向增发,上海瀛翊持稀有达2053.83万股,占药明康德总股本的 0.8381%,2021年5月份解禁。
禁售期满后,上海瀛翊的实行事务合伙人江苏瑞联出资基金办理有限公司实行董事、总经理陈志杰向工作人员下达了减持指令。
上海瀛翊于2021年5月14日开端减持药明康德,到6月8日累计减持1724.97万股。减持价格为143.49-176.88元/股,减持总金额28.94亿元。
回溯药明康德的走势能够发现,在上海瀛翊减持期间,药明康德还累计上涨了13.22%。不过减持完结不久后,药明康德则走向了下坡路,现在最新价格为100.89元/股。
股票解禁了就卖出,上海瀛翊这个操作乍一看如同没什么问题。可是,上海瀛翊在药明康德IPO以及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年报中都做出有关股份减持的许诺:经过会集竞价买卖减持股份的,应实行在初次卖出股份的 15 个买卖日前向买卖所陈述存案减持方案、公告等相关程序,并确保兼并核算在恣意接连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越公司到时股份总数的 1%。但是,上海瀛翊此次减持操作并未提早进行信息预发表。
关于上海瀛翊未按规矩实行信息发表职责及转让股票不符合法令、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办理机构规矩的行为,中国证监会责令其改正,给予正告,并处以2亿元的罚款。
证监会:坚决依法查处违规减持行为
因违规减持被处分,这是新《证券法》施行以来的首个事例。
新《证券法》第36条专门对股份减持行为做出标准,要求不得违背证监会关于持有期限、卖出时刻、卖出数量、卖出方法、信息发表的规矩,并应当恪守证券买卖所的事务规矩,一起还清晰了罚则。
对此,证监会有关部门担任人在答记者问时表明,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违规减持股份,损坏证券商场秩序、危害出资者权益,一直以来是证监会监管法律的要点。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应当认真学习、严格恪守。违背上述规矩的,要承当相应的法令职责。
此外,针对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证券法》提出信息发表的准则性要求,《减持规矩》坚持“以信息发表为中心”的监办理念,对事前、事中、过后信息发表做出详细、细化规矩,例如,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经过会集竞价买卖减持股份的,应当在初次卖出15个买卖日前预先发表减持方案等。
证监会有关部门担任人表明,在减持股份过程中违背信息发表要求的,归于典型的违规减持行为。相关主体应当深刻理解规矩内在、充分认识违规职责、自觉恪守有关要求,促进构成杰出商场生态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