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2月25日讯:宋都基业出资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宋都股份,)发布公告,称于近来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宋都基业出资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职责人采纳出具警示函办法的决议》。
据悉,2021年1月22日,宋都股份董事会审议经过了《关于以会集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预案的方案》,称方案于董事会审议经过之日起不超越12个月,运用自有资金以会集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3亿元、不超越人民币2.6亿元。
2022年1月22日,宋都股份发布《关于未能如期完结回购暨停止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司在回购期限内累计回购股份262.50万股,回购金额799.98万元。宋都股份实践回购金额仅占公司回购方案金额下限的6.15%,未实行相应决策程序对其予以改变或豁免,与回购方案存在严重差异,未及时、充沛发表不能按许诺施行股份回购方案的危险信息。
至此,宋都股份及相关人员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发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该公司董事长兼总裁俞建午、董秘郑羲亮对上述违规行为应承当首要职责。浙江证监局决议对他们别离采纳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办法,并记入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