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936股票:603936 证券简称:博敏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0-06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603936股票,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下降,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公司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8月4日收到公司股东共青城浩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浩翔”)、共青城源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青城源翔”,与共青城浩翔合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发来的《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其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共青城浩翔)
2、信息披露义务人(共青城源翔)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导致总股本增加被动稀释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其个人资金需求减持公司股份所致。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总股本为215,457,613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3,363,987股,占当时公司总股本的15.48%。公司于2019年1月7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9,569,732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14.83%;2019年6月5日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90,010,938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15,038,283股;共青城浩翔于2019年9月17日至2019年12月2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6,288,760股(共青城浩翔于2019年9月17日减持过程中,由于股东的误操作,误将买入操作当成了卖出操作,错误买入166,000股股份);共青城浩翔于2020年5月6日至2020年5月7日期间通过大宗方式合计减持5,000,000股;2020年6月4日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26,015,313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41,053,596股;共青城浩翔于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6月24日期间通过大宗方式合计减持1,800,000股;2020年8月3日至2020年8月4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1,799,100股。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6,222,4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8%。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5日
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博敏电子
股票代码:603936
信息披露义务人1:共青城浩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私募基金园区408-86
信息披露义务人2:共青城源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私募基金创新园内
股份变动性质: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导致总股本增加被动稀释、主动减持
签署日期:二二年八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共青城浩翔)
1、共青城浩翔基本情况
2、共青城浩翔出资结构
3、共青城浩翔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共青城浩翔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袁岚女士,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共青城源翔)
1、共青城源翔基本情况
2、共青城源翔出资结构
3、共青城源翔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袁岚女士,其详细情况参见本报告书“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共青城浩翔)/3、共青城浩翔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说明
共青城浩翔、共青城源翔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袁岚女士,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对一致行动人的定义,共青城浩翔和共青城源翔为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二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为公司于2019年1月7日非公发开行股份9,569,732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及其根据个人资金需求而减持公司股份所致。
二、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持上市公司股票的意向。
共青城浩翔于2020年6月19日向博敏电子提交了《关于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拟自公告披露之日起的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即2020年7月15日至2021年1月1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8,821,072股,占公司总股本2%。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若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数量和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同时,共青城浩翔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共青城浩翔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该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6,222,45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8%。
二、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公司股份46,222,451股。其中,共青城浩翔已累计质押公司股份7,650,000股,详见上市公司2020年7月8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博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53)。
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第四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如下: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次披露的减持股份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博敏电子住所所在地,供投资者查阅。
联系电话:0753-2329896
传真号码:0753-2329836
联系人:黄晓丹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共青城浩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盖章)
执行事务合伙人:
袁 岚
信息披露义务人:
共青城源翔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盖章)
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注:持股数量前后差异主要系公司于2019年6月5日实施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转增90,010,938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315,038,283股; 2020年6月4日实施了2019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转增126,015,313股,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41,053,596股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