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晚间,科华生物发布年报,并一起发布退市危险警示等公告。因公司控股子公司西安天隆、姑苏天隆(合称“天隆公司”)办理层违背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办理规章制度的规矩,违背天隆公司《公司章程》规矩,回绝实行天隆公司董事会做出的抉择,回绝合作公司延聘的立信管帐师展开 2021年度审计工作,回绝供给天隆公司 2021年度财政账册等重要信息,导致公司2021年度财政报告被立信管帐师出具了无法表明定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矩》规矩,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施行退市危险警示。
科华生物表明,公司合法持有天隆公司 62%的股权,是天隆公司的合法控股股东,但受限于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保全裁决的约束,公司对天隆公司的操控权受到影响,现在无法取得天隆公司的财政资料,无法把握天隆公司的实践运营状况、财物状况及面对的危险等信息,公司对天隆公司的办理操控无法得到天隆公司办理层的实行。公司已暂时失掉对控股子公司西安天隆和姑苏天隆的操控。依据现在状况,公司董事会根据慎重考虑,审议将天隆公司自2021年10月1日起暂不归入公司兼并报表。
近来,公司已别离向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和姑苏工业园区人民法院提起股东知情权之诉,申述两家子公司连带彭年才、李明、苗宝刚为第三人,恳求依法判令天隆公司供给 2021 年 1 月 1 日至实践供给之日期间的被告公司的管帐账簿(包含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其他辅助性账簿)和管帐凭据(含记账凭据、相关原始凭据及作为原始凭据附件入账备检的有关资料)。 继姑苏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立案后,4 月 29 日,该诉讼也已取得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立案,现在没有开庭审理。
为了保证上市公司及整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科华生物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致天隆公司的提示函》、《关于致天隆公司少量股东的提示函》,提示天隆公司有必要遵法合规运营,天隆公司的董事、监事、高档办理人员有必要遵遵法令、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实在实行忠诚责任和勤勉责任;提示天隆公司彭年才、李明、苗保刚、西安昱景同益企业办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四位少量股东有必要合法行使股东权力,保证天隆公司的遵法合规运营。科华生物以为,天隆公司 62%股权对应的权益归于科华生物整体股东,天隆公司及其少量股东有必要保证悉数产业的整体性、安全性和独立性,有必要保证管帐凭据、管帐帐簿、财政管帐报告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赵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