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武汉市住宅保证和房子处理局、市教育局、中国人民银行武汉分行经营处理部联合发布文件《要实在处理因疫情导致商品房延期交给引发的问题保证房子买卖双方合法权益防备化解房地产商场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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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理顺延商品房项目交给时刻,原则上最长不超越3个月

买卖双方已签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且约好交给时刻在2020年1月24日及今后的商品房项目,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交给的,依法适用不可抗力有关规定,依据实际情况合理顺延交给时刻。顺延时刻可参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商场平稳健康发展办法的告诉》有关合理承认项目工期的要求,原则上最长不超越3个月,买卖双方当事人还有约好的在外。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就延期交给事项奉告购房人。买卖双方对不可抗力适用及交给时刻存在争议的,应当依照合同约好经过裁定或司法途径处理。

合理拖延商品房购房人还款期限,鼓舞减免房贷利息

因疫情影响导致商品房购房人失掉收入来历或收入削减形成还贷困难的,经购房人请求,可合理恰当拖延还款期限,拖延期限原则上最长不超越3个月。鼓舞金融机构与购房人洽谈,恰当为受疫情影响暂时失掉收入来历的购房人减免个人住宅贷款利息,减轻其还款资金压力。

容缺处理商品房购房人子女入学相关手续,在2020年12月31日之前补齐即可

关于经买卖双方洽谈清晰并经房管部分承认交给时刻在2020年8月31日前的商品房项目,购房人契合武汉市买房落户或户口搬迁的有关方针,但确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处理不动产权证书以及落户或户口搬迁手续的,购房人可凭商品房买卖合同向房子地点区请求子女承受义务教育,由区教育部分先行统筹安排入学。购房人应书面许诺在2020年12月31日前补齐相关手续,未按许诺补齐的,承受教育部分为其子女持续承受义务教育的校园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