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富国天盈a,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富国天盈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富国天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或“本公司”)经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决定自2019年8月26日起对富国天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以下简称“本基金”或“富国天盈债券”)增加收取申购费但不收取销售服务费的A类基金份额,同时原富国天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的基金份额转换为C类基金份额,并对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国天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中的有关内容做相应修改。现将本基金增加A类基金份额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A类份额的情况
1、自2019年8月26日起,本基金将增加A类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为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该类份额在申购时收取申购费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暂不上市。在增加了A类基金份额后,原有的基金份额全部自动转换为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注册登记机构仍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该类份额的场内简称仍为“富国天盈”,场内份额将继续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申购赎回业务规则以及费率结构均保持不变。
两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A类基金份额代码为007762,C类基金份额代码仍为161015。投资者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与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相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本基金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2、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费率结构
(1)申购费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富国天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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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特定申购费率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申购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富国天盈a;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等产品;养老目标基金;职业年金计划。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除上述养老金客户外,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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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赎回费
投资者在赎回A类基金份额时,其适用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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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不少于7日的投资者,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份额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申购和赎回的数额约定
1、基金管理人规定,本基金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人民币1元(含申购费),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当代理销售机构设定的最低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代理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直销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0,000元(含申购费);代销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元(含申购费)。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2、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0.01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赎回。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申购的金额和赎回的份额、最低基金份额余额和累计持有基金份额上限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三、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楼
法定代表人:裴长江
直销网点: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588号宝地广场A座23楼
传真:021-20513177
联系人:孙迪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2、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本公司网址(www.fullgoal.com.cn)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如有其他销售机构新增办理本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届时相关公告为准。
四、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修订内容
请参见附件
1、《富国天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2、《富国天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重要提示:
1、本基金基金合同的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2、本公司于本公告日在网站上同时公布经修改后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招募说明书将在更新时进行相应修改。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加A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4、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2日
附件1:《富国天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附件2:《富国天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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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富国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暂停通过直销渠道的大额申购、定投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2019年8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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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自2019年6月24日起恢复接受通过本基金直销渠道办理对本基金的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申购申请(详见2019年6月24日公告)。为了保证基金的平稳运作,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本基金管理人决定自2019年8月23日起对单个基金账户通过直销渠道对本基金日累计金额超过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的申购、定投、转换转入业务申请进行限制。如单个基金账户通过直销渠道日累计申请金额超过100万元,则单笔金额超过100万元的申请(若有)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其余申请按金额从大到小进行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00万元限额的申请给予确认,其余本基金管理人有权拒绝。针对单笔申购、定投、转换转入业务申请,仅有确认和不予确认两种处理方式,不存在对单笔申请的部分确认。
2、在暂停本基金通过直销渠道的大额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基金单日单个基金账户通过直销渠道累计金额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的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以及赎回、转换转出等业务正常办理。
3、关于恢复本基金通过直销渠道的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4、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5、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