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经济北京10月26日讯我国银保监会温州监管分局今天发布的行政处分信息揭露表(温银保监罚决字〔2020〕17号)显现,紫金财产稳妥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中心支公司(以下简称:紫金财险温州支公司)编制虚伪的文件、材料,未按规则运用经同意或存案的稳妥条款费率;高俊清对上述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稳妥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则,我国银保监会温州监管分局就编制虚伪的文件、材料问题,对紫金财险温州支公司罚款人民币15万元;对高俊清正告,并处分款人民币2万元。就未按规则运用经同意或存案的稳妥条款费率问题,对紫金财险温州支公司罚款人民币30万元;对高俊清正告,并处分款人民币5万元。
综上,我国银保监会温州监管分局对紫金财险温州支公司算计罚款人民币45万元。对高俊清正告,算计罚款人民币7万元。
依据记者查询,我国银保监会温州监管分局于2019年10月11日发布的关于高俊清任职资历的批复显现,核准高俊清紫金财产稳妥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历。
材料显现,紫金财产稳妥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8日,注册资本25亿人民币。公司经营范围为财产损失稳妥;职责稳妥;信誉稳妥和确保稳妥;短期健康稳妥和意外损伤稳妥;上述事务的再稳妥事务;国家法律、法规答应的稳妥资金运用事务;经我国保监会同意的其他事务。
紫金财产稳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份额超越5%的股东有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两者持股份额别离为16.53%、6.21%。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稳妥法》第一百七十条:违背本法规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稳妥监督办理组织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能够约束其事务范围、责令中止承受新事务或许撤消事务许可证: (一)编制或许供给虚伪的陈述、报表、文件、材料的; (二)回绝或许阻碍依法监督查看的; (三)未按照规则运用经同意或许存案的稳妥条款、稳妥费率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稳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稳妥公司、稳妥财物办理公司、稳妥专业署理组织、稳妥经纪人违背本法规则的,稳妥监督办理组织除别离按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则对该单位给予处分外,对其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职责人员给予正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任职资历。
以下为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