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得专项资金及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信息发表的内容实在、精确、完好,没有虚伪记载、误导性陈说或严重遗失。
一、取得专项资金及补助的基本状况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及兼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训练校园于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之间,累计取得各类政府专项资金及补助状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表格第5项其他专项补助汇总由多笔构成,单笔金额较小,汇总列示。
二、专项资金及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专项资金及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管帐准则第16号逐个政府补助》的规则,与财物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法构成长时间财物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财物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上述悉数政府专项资金及补助均与收益相关。
2、专项资金及补助的承认和计量
依照《企业管帐准则第16号一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则,公司收到与财物相关的政府补助时,承以为递延收益;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用于补偿企业今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丢失的,承以为递延收益,在承认相关费用或丢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产生的相关费用或丢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经营外出入。
上述悉数政府专项资金及补助均与收益相关且与日常活动相关,因而悉数计入其他收益。
3、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取得的政府专项资金及补助,估计将会相应添加公司2019年度利润总额,公司将根据《企业管帐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则,结合金钱的类型及时进行相应管帐处理。
4、危险提示和其他阐明
详细管帐处理以及对公司当年损益的影响状况仍需以审计组织年度审计承认后的成果为准。敬请广阔出资者留意出资危险。
三、备检文件
1、有关专项资金、补助的根据文件;
2、收款凭据。
特此公告。
厦门紫光学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