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间对2018年半年度预付账款调减11,500万元,对2018年半年度其他应收款调增11,198.87万元,对2018年半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调减258.4万元;对2018年第三季度预付账款调减14,527.47万元,对2018年第三季度其他应收款调增33,548.45万元,对2018年第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调减316.22万元。公司2018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2018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中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等相关科目存在列报不精确的景象。
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矩(2018年4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和《股票上市规矩(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的规则。请三圣股份(002742)董事会充沛注重上述问题,吸取教训,根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除此之外,在不久前的2019年9月12日,三圣股份(002742)还收到了《行政处分决议书》,据了解,现在相关权益受损投资者的维权作业正在进行中。如果是在2018年5月14日至2019年3月29日期间买入,并在2019年3月30日之后卖出或持有并曾发生必定浮亏(不管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主张索赔,您只需将名字、联系电话与买卖记载(主张为Excel文件)发送到weiquan@hongzhoukan的邮箱,参加由《证券市场红周刊(博客,微博)》“民间维权”栏目安排的索赔搜集活动,以保护本身合法权益,终究获赔状况根据法院判定为准,广阔投资者在取得补偿前无需付出任何律师费用。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现实、性质、情节与社会损害程度,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则,重庆监管局决议:对三圣股份(002742)给予正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潘先文给予正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其间作为直接担任的主管人员处以30万元罚款,作为实践操控人处以60万元罚款;对杨志云给予正告,并处以30万元罚款;对张志强、张凯、魏晓明、谢云、郝廷艳、杨敏、王洪进、肖卿萍给予正告,并别离处以15万元罚款;对苑书涛、钱觉时给予正告,并别离处以5万元罚款;对黎伟、胡向博给予正告,并别离处以3万元罚款。
由此可见,近期的三圣股份(002742)可谓费事不断,不只收到了《行政处分决议书》,还收到了中小板(159902)公司办理部下发的监管函。接下来关于相关事情的发展咱们也会继续重视,现在契合维权条件的投资者能够经过合法途径活跃维权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