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星集团(01170.HK)公告,集团预期于到2022年3月31日止年度录得不多于约2500万港元的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亏本,而于到2021年3月31日止年度则录得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
该预期亏本首要归因于:(i)到2021年3月31日止年度内因出资物业(首要为珠海厂房物业)重估而录得一次性的公正值收益约1.23亿港元,而于期间内则估量录得公正值亏本;(ii)如公告所发表于期间内因越南暂停出产所造成的的影响,包含:(a)因本集团须于受影响厂房暂停出产期间内向其职工付出强制性薪酬(以最低薪酬水平为根底核算),致劳工本钱占收益份额上升;及(b)因应COVID-19疫情为职工进行检测和对厂房消毒所发生额定本钱。(iii)原材料和供应链本钱上涨,包含运送原材料所发生较昂扬的运输本钱;及(iv)存货拨备添加;
(i)坐落越南中部的联营公司于期间内所发生的集团应占联营公司溢利添加。虽然因为COVID-19疫情的影响,预期于期间内集团制作及出售鞋类产品中心事务应占的收益将较去年添加约5%。预期毛利率有所下降,乃首要归因于原材料及供应链本钱上涨,劳工本钱份额及分包开支有所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