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石家庄市人社局了解到,石家庄将收取赋闲补助金方针保证的人员规模持续扩展,由本来的2020年3月至12月赋闲的参保赋闲人员,进一步扩展到2019年以来赋闲的参保赋闲人员。此举在河北省归于首家。

国庆假期期间,石家庄市安排各县(市、区)人社体系工作人员深化到社区宣扬赋闲补助金扩围方针,保证众所周知、众人皆知。一起,向契合申领赋闲补助金条件的赋闲人员推送方针信息,全市累计发送量到达24.6万条,电话奉告9.3万人,国庆中秋为赋闲人员送去了政府的温暖。

据了解,石家庄市请求条件为收取赋闲保险金期满仍未工作的赋闲人员、不契合收取赋闲保险金条件的参保人员。发放规范为:参保缴费满1年及以上的,赋闲补助金规范不超越当地赋闲保险金的80%,石家庄市赋闲补助金规范为776元/月;参保缴费不满1年的,石家庄市赋闲补助金规范为766元/月。赋闲补助金按月发放,最长不超越6个月。赋闲人员收取赋闲补助金期满、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逝世、应征服兵役、移居境外、享用乡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被判刑收监履行,以及有法令、行政法规规则的其他景象的,应停发赋闲补助金。

石家庄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中国中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