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发布《体系重要性银行附加监管规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附加监管规则》),学习世界经历,树立附加本钱、附加杠杆率、流动性、大额危险露出等附加监管指标体系。
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对《世界金融报》记者称,这是继2021年1月1日施行《体系重要性银行评价方法》后,我国在完善体系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结构、有序推动体系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中迈出的重要“第二步”。以此为根底,人民银行将会同银保监会仔细展开评价作业,及时发布我国体系重要性银行名单、出台差异化监管施行计划,赶快达到“四步走”方针,首先完成对银行类体系重要性金融机构的微观审慎办理。
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指出,规则具有两大亮点:一是文件就“银行保险机构康复和处置计划”进行细化、统一标准,有助于后续相关作业落地;二是对附加本钱充分考虑我国银行弥补本钱压力和信贷合理扩张需求。
在附加本钱方面,《规则》要求,对体系重要性银行第一组到第五组的银行别离适用0.25%、0.5%、0.75%、1%和1.5%的附加本钱要求,除第五组外,第一组到第四组组间的附加本钱要求仅差0.25%,且组内暂不设置差异化的附加本钱要求。
“此次《征求意见稿》树立起了体系重要性银行监管的一般性结构,既考虑了体系重要性银行监管的世界惯例,也结合了我国银行业的特色和实践监管需求,为在体系重要性银行名单出台后,确认不同组别和类型体系重要性银行的详细监管计划奠定了根底。”温彬表明。
哪些银行会被归入体系重要性银行呢?
温彬估计,依据各家银行表表里财物规划排名,6家国有商业银行、2家政策性银行、1家开发性银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宁波银行、南京银行等规划较大的城商行,共26家左右银行或许归入备选,终究名单或许在上述银行中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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