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财经5月27日电深圳证监局27日发布的《关于对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采纳出具警示函办法的决议》显现,国金证券深圳分公司及所辖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田证券营业部存在合规人员兼任运营负责人、营销人员办理不到位、客户账户反常买卖监测不充分等问题。
深圳证监局以为,以上情况反映出国金证券深圳分公司合规办理存在缺乏,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出资基金办理公司合规办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3号,经证监会令第166号批改)第六条的规则。
依据《证券公司和证券出资基金办理公司合规办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深圳证监局决议对国金证券深圳分公司采纳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办法。国金证券深圳分公司应采纳切实有效办法,加强分公司及下辖营业部的合规办理,严厉标准职工营销行为,强化客户账户反常买卖监测,保证分支机构标准运营。(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