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严厉复产复工管控十类企业不得恢复出产
2月14日,省应急办理厅印发《关于做好风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复产复工安全出产作业的紧急通知》,对复产复工安全出产作业提出要求。其间清晰,严厉复产复工管控,十类企业不得恢复出产。
受新冠疫情影响,企业用工缺少,各种不可控因素迭加,针对疫情防控条件下风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复产复工面对的新情况,省应急办理厅要求,认清当时严峻形势,高度重视复产复工安全。压实企业主体职责,严厉履行安全管控办法。严厉复产复工管控,十类企业不得恢复出产,即:属地政府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有特别要求的,有必要依照要求履行;未拟定复产复工计划的;未进行安全出产条件全面查看检验的;岗位职工未进行复产前安全训练或人员不满足岗位要求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没有整改完结的;原材料储藏缺乏,不具备出产条件的;烟花爆竹企业未经应急办理部门检验检查经过的;已归入1月22日省安委会印发的相关通报中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主张停产整理的精细化工、小化工企业,属地政府未清晰整改方法的;烟花爆竹出产企业库存已满负荷的;烟花爆竹企业有必要依销定产,无出产订单的,不得复产复工。